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四水四定”统一部署要求,实现生态水量可核定、可计量、可调度、可监管,保障河湖湿地稳定补水、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河湖生态补水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河湖生态补水测算分析论证方案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河湖生态补水测算分析论证方案编制
二、项目地点:****市永**境内
三、项目资金:40万以内
四、项目论证方案编制范围:典农河**段、鹤泉湖(含叶家湖)、王家广湖、珍珠湖、银子湖、老张湖、人民公园湖、杨家湖。
五、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于2027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编制、内审、修改、专家评审、成果提交工作。
六、工作要求:中选单位须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1.全面摸排辖区典农河**段、鹤泉湖(含叶家湖)、王家广湖、珍珠湖、银子湖、老张湖、人民公园湖、杨家湖现状,逐一核实登记水面面积、常水位水深、补水工程设施、补水水源类型、近三年实际补水量、管护责任单位、计量设施配套等基础信息,建立一湖一档基础台账;
2.收集整理河湖土地审批、环境评价、水**论证等资料;
3.按照《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等技术规程,河湖生态补水测算分析论证方案。对于县域内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可打捆分析论证,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须单独编制报告,精准核算生态基准需水量,明确分水源、分年度补水方案,严格开展县域水量平衡校核,确保生态补水总量不突破县级水量管控指标。
4.河湖生态补水测算分析论证方案须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包括部门审查、技术复核等),经评审通过并按意见修改完善,****水利厅,方可作为本项目最终成果和实际补水工作的依据。
七、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资质,拥有专业技术团队,能够保障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通过各级水利部门审查;
2.具有开展水**调查评价、水**论证、水利规划等相应技术能力,有河湖生态、水**论证类项目编制经验;
3.信誉良好,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八、报价要求: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评审、测绘等)。本次选取采用最低报价法,即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选,报价一致的,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包含报价单、资质证明等材料。
九、资料提交(一份):本公告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18:00前提交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违规声明,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以上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209办公室。
十、确定方式:由我局统一开启报价文件,并根据所提交资料择优选取项目论证方案编制单位。****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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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陈谦,联系电话:095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