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土建部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工程内容,当施工图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现更正为: 1.建设地点:****医院****卫生院。 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总建筑面积为9000.00㎡,其中:改造中心药房578.22㎡,****中心3608.94㎡(包含医学影像改造面积2825.34㎡、医学检验改造面积783.60㎡),县级医院重点和薄弱专科改造面积4812.84㎡(包含儿科改造面积1860.01㎡、急救急诊改造面积2152.10㎡、病理改造面积635.48㎡、麻醉改造面积165.25㎡)。 3.项目总投资:****0000.00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0305.56元。 (注:1.本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根据甲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由甲方(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增、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等以甲方(招标人)书面正式文件为准据实纳入结算。)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工程内容。。 6.标段划分:无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1.1.4 建设地点**省****县域内 现更正为: 1.1.4 ****人民医院****卫生院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现更正为: (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
| ****(**中泰盛源****公司) |
|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