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采购管理、合理确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折扣率报价,用于市场收费水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性质与用途
(一)本次征集属于市场收费水平调研。征集****公司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为后续采购项目确定代理服务费计费参考提供依据。
(二)本次征集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不产生中选结果,不形成任何委托代理关系或服务合同关系。我公司不承担各报价人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公司保留根据市场报价收集与分析情况,另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的权利。
二、报价基准
(一)本次报价基准为《****协会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准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按《指导意见》第六条第3项"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的规定参照执行。
(四)基准收费标准表(引自《指导意见》):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类收费费率 |
服务类收费费率 |
工程类收费费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 500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 ****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三、报价方式与结算口径
(一)本次报价以折扣率(百分比)为唯一报价内容,不接受金额报价、分档报价或选择性报价。折扣率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报价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报价。
(二)折扣率是指报价人在《指导意见》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确定的结算比例。代理服务费结算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结算金额=按《指导意见》基准收费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服务费×成交折扣率
即:结算时先按中标(成交)金额所在各档的收费费率算出基准代理服务费,再乘以本次征集确定的折扣率,不在该金额之外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三)计算示例:某服务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300万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准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300-100)万元×0.8%=1.5万元+1.6万元=3.1万元;若折扣率为85%,则结算金额为3.1万元×85%=2.635万元。
(四)本次征集报价的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具体项目招标采购各阶段中,从招标文件编制,组织相应专家论证相关配套服务【含多轮次(若有)的需求论证、采购文件论证、重大事项专项专家论证等阶段的专家邀约、会务组织、论证资料汇总归档、专家劳务等全部相关费用(若有)】、组织项目评审服务等环节全过程的费用。
(五)代理服务费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报价人应在报价函中确认按上述口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不得在收取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政府****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并能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门市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代理资格被暂停或者取消的状态。
(五)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价材料组成与密封要求
(一)报价材料包括: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 报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报价材料一式一份,装入密封袋(信封)并封口,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折扣率报价材料"、报价人名称,以及"2026年10月26日10:00前不得启封"字样。
(三)报价材料由报价人自行送达递交地点,递交时现场签收。
六、递交时间与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加急标书代写
(二)现场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0:00,我公司在递交地点安排专人现场签收并出具签收记录。
(三)提前递交: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可提前送达同一地点,由我公司登记保管,至截止时间统一启封。加急标书代写
(四)递交地点:**市**区观日路33号305室。
(五)逾期送达的、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我公司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各报价人报价前应自行完整了解《指导意见》(见附件2)全文及本公告要求;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或者修改。
****公司对收到的报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仅用于内部资料收集与分析,不对外公开,亦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等任何费用;报价人参与本次征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0****1088
地 址:**市**区观日路33号305室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