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17:3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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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1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760.3011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芬、何星星、周雯婷、付婧、王振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563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路2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86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省**市****基地**南路391号1幢1单元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5632 | ||
| 附件: | |||
| 附件1 | 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 ||
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3,011.5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5个月内完成项目安装交付,其中设计方案和轨道预埋安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工程总所项目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人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投****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3)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缴费种类至少包括养老保险)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4)提供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代表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6年10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政府采购政策:(1)《****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0)《****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保密要求:接收****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称:****
地址:**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189****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基地**南路391号1幢1单元24层
联系方式:029-****56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芬、何星星、周雯婷、付婧、王振龙
电话:029-****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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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