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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1MA3BY7JG92 | 建设单位法人:扈现奎 |
| 王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中小企业孵化园鑫海包装院内 |
| 印刷包装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1-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中小企业孵化园鑫海包装院内 |
| 经度:115.563450 纬度: 34.9319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2 |
| 曹环审报告表〔2024〕0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721MA3BY7JG92001X |
| 2024-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3BY7JG-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MA3BY7JG-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86-7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zjth-eco.com/doc_****7574.html |
| 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m2,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万只瓦楞纸箱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m2,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万只瓦楞纸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软水制备、制胶、瓦楞纸板、纸箱(水印)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软水制备、制胶、瓦楞纸板、纸箱(水印)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制胶设备清洗废水、部分软水制备废水回用制胶,其余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印刷清洗废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剂分散+絮凝沉淀+板框过滤)处理后回用印刷设备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2、废气:1、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速率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菏环函〔2019〕55号要求。 印刷、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用低VOC含量原辅料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效率、降低废气四周逸散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废气的排放控制及治理。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淀粉废包装袋、纸板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滤芯以及反渗透膜委托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胶助剂废包装袋、废印版、废擦机布、空水墨桶、胶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储存,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制胶设备清洗废水、部分软水制备废水回用制胶,其余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印刷清洗废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剂分散+絮凝沉淀+板框过滤)处理后回用印刷设备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2、废气:1、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去除效率92.7%—95.9%。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烟囱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6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6kg/h,林格曼黑度为0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菏环函〔2019〕55号要求。 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气筒DA00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6kg/h、去除效率77.9%—85.8%。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用低VOC含量原辅料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效率、降低废气四周逸散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废气的排放控制及治理。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两日最大厂界检测浓度为1.54mg/m3,颗粒物两日最大厂界检测浓度为0.369mg/m3,厂区内NMHC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3.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标准。3、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4、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淀粉废包装袋、纸板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滤芯以及反渗透膜委托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胶助剂废包装袋、废印版、废擦机布、空水墨桶、胶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储,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暂存。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储存,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 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VOCS核定总量分别为0.288t/a、1.004t/a、0.150t/a、0.128t/a。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已确认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验收检测可知,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12t/a、氮氧化物0.1647t/a、颗粒物0.058t/a、VOCS0.1228t/a,环评及批复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VOCS核定总量分别为0.288t/a、1.004t/a、0.150t/a、0.128t/a,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控制指标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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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647 | 1.004 | 0 | 0 | 0.165 | 0.165 | / |
| 0 | 0.058 | 0.15 | 0 | 0 | 0.058 | 0.058 | / |
| 0 | 0.1228 | 0.128 | 0 | 0 | 0.123 | 0.123 | / |
| 1 |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制胶设备清洗废水、部分软水制备废水回用制胶,其余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印刷清洗废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剂分散+絮凝沉淀+板框过滤)处理后回用印刷设备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废水不外排 |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制胶设备清洗废水、部分软水制备废水回用制胶,其余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印刷清洗废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剂分散+絮凝沉淀+板框过滤)处理后回用印刷设备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 项目废水不外排 |
| 1 | 项目原料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 项目原料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去除效率92.7%—95.9%。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 |
| 2 |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菏环函〔2019〕55号要求。 |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锅炉烟囱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6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6kg/h,林格曼黑度为0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菏环函〔2019〕55号要求。 | |
| 3 |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 | 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废气排气筒DA00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6kg/h、去除效率77.9%—85.8%。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 |
| 1 | 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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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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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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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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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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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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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