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常春
联系电话: 189****1793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
**生产建设兵团****学校低空经济(无人机)****基地建设项目(无人机相关设备),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生产建设兵团****学校低空经济(无人机)****基地建设项目(无人机相关设备)
2.项目地址:**市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内容及要求
4.项目投资:****000.00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不良**记录。
3.2.2供应商资质条件: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主体,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是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的合格供应商。
3.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2.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财****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3.2.7其他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2.领取招标文件费用:不收费。转账支付,无收据,无发票,不退还。付款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卫星路支行
银行账号:650********800000956
备注:报名后需在平台上传附件(缴纳凭证),各投标人需联系招标人确认到账情况,待确认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领取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春
联系方式:189****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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