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路用材料智能制造科技示范项目(一期厂房改造工程)
起重设备租赁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性能路用材料智能制造科技示范项目(一期厂房改造工程)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20394 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 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45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核意见为准)。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1.15,建筑密度不高于 60%,绿地率不低于 5%,建筑限高 36 米。
二、采购方式
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若项目中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付款,若项目未中标,则本次询价取消。按招标文件相应要求进行租赁及安拆。
2、本租赁采用单价合同,后期按实际安装数量和天数进行结算。
3、投标保证****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收款人:****
账 号:408********0106510
汇入行:**银行**支行
4、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 以 1 台塔式起重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有异议,视为放弃中标(最低价严重低于市场价的情况除外)。(注:询价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询价人保留取消其成标候选人的权利。)(如甲方认为价格不契合市场,则有权重新比价。)
5、租赁要求:
(1)租赁设备型号:
①塔式起重机:QTZ125,数量:1台(需配置塔吊安全使用告示牌,租赁塔吊型号为 QTZ125,设备性能须满足30m 作业半径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2.5t 钢材,各项技术参数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安监部门、监理及建设单位、工地所在地的相关管理要求;塔吊应按规定装设监控、黑匣子等安全监测装置,确保设备安全管控达标。)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预估为3 个月(90天),以询价人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交货要求:①.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出厂年限<10年。②.因租赁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承租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将材料供货给承租方并已签字接收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园区常青藤路50号,工地现场内询价人指定的位置。
8、工作界面划分:
①塔吊基础钢筋、混凝土施工由询价方劳务单位负责实施;塔吊预埋螺栓的安装、加固工作由塔吊租赁单位承担。
②塔吊安装、拆除作业所需配套吊车,由塔吊租赁及安装单位自行配置、承担相关费用。
③现场现有道路条件,询价方在现有基础上提供通行便利,不另行新增道路改造。
8、验收标准: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
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最高限价。
10、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中已包含从工程项目中标起到竣工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供货、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漏项、缺件,报价单位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因此而影响招标人交付使用的时间。(详见附件1:报价明细表)。
三、付款方式
塔吊设备进出场费用(含安拆)的支付:机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后,一个月内支付进退场费的一半,机械退场后并办理好结算手续支付另一半进退场费。机械的进退场运输和装卸费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可协调施工现场装卸车。
设备租金按月结算,机械首次进场安装完毕并经检测单位检测取得合格证,现场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起租,甲方结合机械使用签认单,租费每月底支付一次,付至每个月结算额的80%,依次循环,设备租赁结束拆除后一个月内付清租金余款。机械停用以现场项目部出具的停工通知单为准。人员(司机及指挥)工资根据项目实名制通道按月支付。
租金及计算: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结算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设备租金(元/台/天)*实际使用台数*实际使用天数。实际使用不足部分按照设备租金(元/台/天)*实际使用台数*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注:①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租赁单位,租赁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②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③****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专业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④乙方须在每月10号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上个月的产值确认,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⑤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分包单位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票税率按 9 %计取。
⑥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占结算价的3%,乙方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在合同付款时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⑦甲方保留对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利。
⑧因涉及工程款支付财务审批等事项,与工程款支付有关的合同履行地均在甲方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并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如乙方未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或付款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违约或者拖欠工程款,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最后付款期限的三年后,乙方仍然未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也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主张不予支付。
四、结算
1、每月26日-28日双方应就当月租赁情况进行核对,出具结算单。
2、报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需完整、真实、准确,包含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单、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报告、施工记录等,询价人对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报价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否则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五、技术要求
1、报价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租赁及安装资质证明(如租赁单位没有安装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保;报价方需提供相应委托合同并委派专人对安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租赁机械的****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所需资料,并提供起重设备安
装、拆除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
2、报价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其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报价方必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进场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3、报价方依据甲方的要求,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其设备安装及运行方面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4、报价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应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5、报价方在收到甲方拆除租赁设备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拆除出现场。
6、若甲方要求起重设备司机、信号工由报价方委派和管理,其委派的司机、维修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在现场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但乙方委派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7、报价方应派专人每半个月对租赁设备进行一次安全设备检查,报价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月度安全检查、月度维修保养、设备点检日常保养资料以便备查。
8、塔吊全套技术资料、安装、拆除、检测验收、安监告知、备案登记等全部相关手续,均由塔吊租赁单位全权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手续合法齐全,满足主管部门、第三方、监理及建设单位检查要求。
9、 防爬装置、防坠器、作业人员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由租赁单位自备并确保合格有效。
10、塔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租赁单位自行负责。塔吊出现故障,租赁单位须第一时间组织抢修,24 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租赁单位须在3 日历天内整改完毕。 对第三方检测、监理单位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租赁单位须及时落实整改。若逾期或整改不到位,我方有权依据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罚款直接从租赁费中扣除。
六、品牌要求
塔式起重机:不限
(1)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
(2)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提出;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并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按实际费用的 2倍扣除。
(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发包人要求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且(按合同价 5000 万及以下处 200 元/次的违约金、合同价 5000万-20000 万处500 元/次的违约金、合同价 20000 万及以上处 1000 元/次的违约金)。
(5)施工期间要求承包人做好施工期间的扬尘排污措施,执行《****办公室****物价局等四部门《**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1 号),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监理认可后施工,此外承包单位需做好申报工作,如因措施不到位,达标削减系数达不到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予计取。因施工单位扬尘防控不到位而造成环保税多征缴或受到相关处罚,以上费用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6)承包人应将人工费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将人工费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7)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当在****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用工之日起 15 日内为每个工人办理工人工资个人账户。工****银行的个人账户,可以作为工人工资个人账户。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户手续时,承包人应当按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信息采集,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当合同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将变****银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进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依据。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C. 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被破坏,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E.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前期手续滞后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F.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
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1)未尽事宜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八、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人员上岗证
2、资质证书: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一览表
4、技术偏离表(如有)
5、商务偏离表(如有)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九、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十、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ntjjjz.com ,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十一、提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单位在2026年10月27日15:30前,递交至**市**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3-****8808 ,邮箱:****@qq.com。
询价人:****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附件一:报价清单及限价:
| 名称 |
型号 |
高度 |
数量 |
暂定租期(天) |
进退场(含安装拆卸、检测、运输费、汽车吊费用和 9 %税费)/台-最高限价 |
进退场(含安装拆卸、检测运输费、汽车吊费用和 9 %税费)/台-报价 |
设备租金(元/台/天;含维修、检查维保费用含 9 %税)-最高限价 |
设备租金(元/台/天;含维修、检查维保费用含 9 %税)-报价 |
预估合计(元) |
备注 |
| 塔式起重机(需配置塔吊安全使用告示牌) |
QTZ125 |
独立高度25m-30m (大臂高度) |
1台 |
90天 |
25000 |
350 |
大臂长度按使用方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地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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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司机及指挥 |
最高限价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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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司机确保每天 10 小时工作时间,塔吊司机工资270元/天,指挥工资190元/天(工资均含9 %税),如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0小时以外塔吊司机按30元/人.小时、指挥按20元/人.小时结算(但需确保每晚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期天数,暂估90天(以实际进场、甲方报停时间计算)(一个塔吊配备1个指挥工、1个司机) |
每名司机确保每天 10 小时工作时间,塔吊司机工资270元/天,指挥工资190元/天(工资均含9%税),如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0小时以外塔吊司机按30元/人.小时、指挥按20元/人.小时结算(但需确保每晚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期天数,暂估90天(以实际进场、甲方报停时间计算)(一个塔吊配备1个指挥工、1个司机),另塔吊司机及指挥走实名制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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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 |
注:(一)1.塔机成色要求八成新以上(出厂时间10年以内);2、塔吊预埋螺栓的安装、加固工作由塔吊租赁单位承担;3、塔吊安装、拆除作业所需配套吊车,由塔吊租赁及安装单位自行配置、承担相关费用。4、塔吊全套技术资料、安装、拆除、检测验收、安监告知、备案登记等全部相关手续,均由塔吊租赁单位全权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手续合法齐全,满足主管部门、第三方、监理及建设单位检查要求。5、若我方核查认定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不符合上岗要求,租赁单位应在7 日历天内完成人员更换。 防爬装置、防坠器、作业人员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由租赁单位自备并确保合格有效。6、塔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租赁单位自行负责。塔吊出现故障,租赁单位须第一时间组织抢修,24 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租赁单位须在3 日历天内整改完毕。 对第三方检测、监理单位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租赁单位须及时落实整改。若逾期或整改不到位,我方有权依据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罚款直接从租赁费中扣除。7、租赁起算时间:塔吊取得合格证明、正式投入现场使用当日起计算;租赁终止时间:我方书面发出拆除通知之日止。租赁单价按日历天计价,报价单位综合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责任及风险进行报价。8、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立即向我司报送塔吊基础图纸,后续按期提交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9、其他:现场现有道路条件,我方在现有基础上提供通行便利,不另行新增道路改造。 (二)除塔式起重机之外的机械费和人工费(塔吊司机、指挥等)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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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