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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选择(2026)湘0202民初2237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入围《2024-2025****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6年10月30日17: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
1、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2、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摇号结果区,第一家为首选鉴定机构,第二家为备选鉴定机构。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4、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摇号资格。
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审判大楼218办公室(0731-****1046)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技术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本院司法辅助部门电话:0731-****1046
本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1080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
申请内容:
1、对**区*****工厂在“****粮库”租赁场地内,因被申请人于2026年5月8日实施拆除行为损毁的全部财产(1、机械设备损失;2、库存木方损失;3、厂房损坏材料损失;4、水泥地面、天沟、钢架棚等附着物损失;5、机械搬运费)未被损毁前的市场价值与损害后的残值进行司法鉴定。
委托要求: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