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18: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3-****41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华兴中路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3-****0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宪梓南路海泰新天地F栋47号店一、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3-****41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10-27,更正为:2026-10-30。
1、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标书代写
1期:支付比例20%,双方签订合同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确认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进度的60%以上,根据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50%,项目竣工后,根据验收结果按实结算,支付剩余金额。 注: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③本项目的付****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供应商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确认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进度的60%以上,根据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40%,项目竣工后,根据验收结果按实结算,支付剩余金额。 注: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③本项目的付****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供应商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标书代写
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3%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
账号:签订合同时提供
户名:签订合同时提供
开户行:签订合同时提供
说明: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县华兴中路89号
联系方式:0753-****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宪梓南路海泰新天地F栋47号店一、二层
联系方式:0753-****4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53-****413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