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公 开 人:刘运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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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关于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房屋实物分配公告 (第四批) 2026年3月30日,****法院作出(2019)渝0101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现将实物分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物分配清偿的依据 ****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房屋实物分配范围 本次为实物分配第四批,对26户享有黄金海岸一期购房类债权的债权人按房屋现状以实物分配的方式清偿,本批次清偿总金额为9,632,846.00元,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实物分配(第四批)明细表》。 三、办理实物分配地点 **市**区北滨大道二段天仙湖棕榈长滩小区1号楼204 联系电话:023-****2601 四、集中办理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请按对应时间,提前来不能办理!请按对应时间,提前来不能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所需证件、资料 1.本人办理 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办理。 合同为二人及二人以上的,可由合同中任一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2.代理人办理 代理人须凭《公证书》(公证书中需载明委托人信息、受托人信息、确认实物分配的房屋信息、配合办理相关房屋手续等内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合同为二人及二人以上的,可由其中任一人公证委托代理人办理。 (二)领取实物分配确认表 通过身份核查后,购房人签字确认并领取有管理人印章的《实物分配确认表》和《室内主要房间空间尺寸表》。 (三)办理接房手续 债权人凭领取的《实物分配确认表》至黄金海岸小区物业处办理接房。 六、其他说明及提示 (一)管理人将根据工作进度的安排,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天仙湖破产信息”微信公众号对后续实物分配房屋分批进行公示,未在本次公告名单中的债权人请关注后续批次。 (二)实物分配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遗漏事项或出现新情况,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细化相关内容后予以更正公告。本公告或后续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解释、执行。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1、《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实物分配(第四批)明细表》; 2、公证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件
关于对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房屋实施实物分配公告(第四批).pdf.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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