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wq_sthjj/2026-00163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10-22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2日受理****生物质绿色蒸汽供热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生物质绿色蒸汽供热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 0516-****5899
邮 箱:****@126.com
通信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市****广场北100米)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项 目 名 称 | ****生物质绿色蒸汽供热项目 |
| 建 设 地 点 | **省**市**泉镇王集村 |
| 建 设 单 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绿源****公司 |
| 受 理 日 期 | 2026年10月22日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 项 目 概 况 | 为满足****公司供热,****租赁****公司位于**省**市**区**泉镇王集村**纸业院内土地,占地面积32000平方,建设以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供热项目。本项目使用稻壳、木片、秸秆、菌包、竹片、椰壳、核桃壳、杏仁壳,果木片等生物质为燃料,年消耗量37万吨。可实现生物质**替代煤炭利用,采用国内先进的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配置,即3*35t+45t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分四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建成投运后年供热量120万吨。 项目于2026年7月31日获****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证号:贾行审备贾政服投备〔2026〕1959号,项目代码:****),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质锅炉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SO2、NOx、氨;灰库+生物碳化库转运贮存产生的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为:(1)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炉内采用SNCR脱硝方式,同时采用SCR脱硝方式进行锅炉废气处理。项目采用湿法脱硫措施对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中的SO2进行处理,SNCR+SCR脱硝反应机理对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处理。NOx采用SNCR+SCR工艺进行处理,SO2采用湿法脱硫处理。(2)灰仓装卸转运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4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合并经一根15m高排气排放。以上处理后的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烧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接管标准执行徐****处理厂接管标准。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70%回用于**纸业制浆工序,30%的生产废水排入**市贾****处理厂(****泉****公司)。徐****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为《****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2)中C标准。 其中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再生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供热企业制浆工序,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1标准要求,(GB/T19923-2024)中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SS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物质气化锅炉和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车辆冲洗废底渣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固废中气化渣(生物碳壳)、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烟尘、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废石英砂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气化渣(生物碳壳)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外售综合利用,待项目建成后,企业做相关鉴定之后,鉴定合格之后作为本项目副产品外售。(3)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SCR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 |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