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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 | ||||
| 工程名称 | 庐陵新区**南片区吉师路**工程 | ||||
| 工程地点 | 位于职院东路东侧,北至吉祥路,南至吉祥南路 | ||||
| 项目审批、****机关 | 吉****发展局 | ||||
| 立项批文号 | : 庐新经发批字[2025]24号 | ||||
| 项目编码 | 2412-360800-04-01-130411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33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3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
| 项目总投资 | 5100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072.94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道路、管网、绿化、交通、路灯及强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企业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劳动合同。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1名,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 |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评定分离法”。 3.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4.社保材料的要求: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共享**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住建云平台” 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查截图的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须与本项目拟派的岗位一致)。 7.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 个年度内有 3 个未按要求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按照投标人提交的诚信守法承诺书的约定,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次年1月1日恢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 10.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的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开展标后履约提醒谈话工作。 1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等文件规定,为防止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企业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公司实名注册,不得虚假注册;提供的工程业绩可供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公司实名注册人员。各投标企业对以上条款应作出响应性承诺,未作出承诺或以上情形之一承诺存在不符、不实的视为投标无效(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论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公司提前垫付,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按承诺函内容执行),并移交**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12、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标服务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标书代写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4日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16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省公共**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96-****023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代理名称:**** 联系人:周宇拓 电话:158****3196 | ||||
| ****中心及联系方式 | 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96-****959 | ||||
| 监管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 监管部门:****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方式:0796-****6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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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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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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