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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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集镇夏集村村集体626.67㎡厂房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夏集镇夏集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10300.00元/年
交易面积: 626.67平方米
联系方式: 赵学军(137****4566)
报名时间: 2026-10-23 17:30 至 2026-10-30 11:00
报名地点: 夏****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0-30 11: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夏集镇 |
村(社区) |
夏集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0-23 |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626.67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夏集村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位于夏集村,厂房建筑面积626.67㎡(不再丈量)。四址:**村厂房水泥道路,南至许美荣厂房,西至村厂房外水泥道路,北至洪兆宾厂房。承包期限为5年(2027年1月1日—2031年12月31日),出让用途:出租。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竞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数,交易底价为10300元/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及押金5000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每年的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承包金。另外:1、租赁期间,该厂房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如因政府规划或甲方招商引资引进工业或税源培植企业,则需终止协议并退还未到期的租金,受让方无条件服从;在租赁期间,受让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2、租赁期间,受让方各项维修费用,与甲方无关,如因厂房损坏而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等设施不动不增;如需扩建改造等,受让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合同到期后不得人为破坏新增的固定资产,需保持完整交还给甲方,租赁期间新增的固定资产费用自理,甲方概不承担。3、受让方在租赁期间,经营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不得用甲方的厂房和土地向信贷部门做抵押贷款。4、因该厂房四周有村民居住,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厂房运作时,不得产生过大噪音,不得排有害气体,不得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否则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联系人:赵学军137****4566 |
| 项目位置 |
**市**县夏集镇夏集村 |
| 项目四至 |
**村厂房水泥道路,南至许美荣厂房,西至村厂房外水泥道路,北至洪兆宾厂房。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扫描_****1023.jpg扫描_****1023_2.jpg扫描_****1023_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扫描_****1023_9.jpg扫描_****1023_10.jpg扫描_****1023_11.jpg |
| 所有权人 |
**县夏集镇夏集村集体经济组织 |
| 使用权人 |
村集体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报名时间 |
2026-10-23 17:30至2026-10-30 11:00 |
| 报名地点 |
夏****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30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6-11-02 16:00 |
| 交易地点 |
夏****服务中心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夏集村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位于夏集村,厂房建筑面积626.67㎡(不再丈量)。四址:**村厂房水泥道路,南至许美荣厂房,西至村厂房外水泥道路,北至洪兆宾厂房。承包期限为5年(2027年1月1日—2031年12月31日),出让用途:出租。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竞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数,交易底价为10300元/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及押金5000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每年的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承包金。另外:1、租赁期间,该厂房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如因政府规划或甲方招商引资引进工业或税源培植企业,则需终止协议并退还未到期的租金,受让方无条件服从;在租赁期间,受让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2、租赁期间,受让方各项维修费用,与甲方无关,如因厂房损坏而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等设施不动不增;如需扩建改造等,受让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合同到期后不得人为破坏新增的固定资产,需保持完整交还给甲方,租赁期间新增的固定资产费用自理,甲方概不承担。3、受让方在租赁期间,经营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不得用甲方的厂房和土地向信贷部门做抵押贷款。4、因该厂房四周有村民居住,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厂房运作时,不得产生过大噪音,不得排有害气体,不得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否则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联系人:赵学军137****4566 |
| 交易面积 |
626.67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10300.00 |
| 交易底价 |
103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6-11-02 16:00~2026-11-02 16:1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 |
| 底价 |
10300.00元/年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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