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0.21万元 | 保证金:1.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湖****监测中心所属报废资产44项 |
| 标的基本情况:报废资产44项,按展示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资产评估明细表》 |
一、标的内容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报废资产44项 |
1 |
批 |
0.21 |
0.02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明细表 |
二、相应说明
1.付款方式和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当日内付清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转入委托方指定的以下财政账户:
户 名:****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8001 0849 5711 011
2.佣金。拍卖成交当日内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佣金,当日内付清,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3.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拍卖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缴纳,****公司于拍卖成交当日内代收代缴。
4. 拍卖标的在买受人按时足额交清全部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拍卖标的物在标的现场按照拍卖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设备清单附文件后,仅供参考)。买受人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退货,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机器设备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拆除清运完毕,否则由甲方任由处置,标的机器设备拆除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资产搬移、拆解拆卸、处置、运输、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由于本次处置资产全属报废旧设备资产,因此转让方不提供处置增值税发票,只提供处置资产移交明细表。
7.买受人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环保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环保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负责。
8.买受人在施工、运输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其它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
9.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部分设备可能存在灭失、损毁的情况,其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可能与评估明细表中不一致,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也不作为成交后委托人移交标的的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未知及未尽事宜等投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也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敬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勘查、核验。
10.保证金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清标的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交易中心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11.附:《评估明细表》
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0.21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湖****监测中心所属报废资产44项 | 标的基本情况:报废资产44项,按展示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资产评估明细表 ; | **区 | 0.21万元 | 1万元 | 0.02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6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11月16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138****8122****公司)
业主单位看样:138****3613刘科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46-****758
****
2026年10月20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最高报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