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台建设及数据实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数据中台建设及数据实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集团公司于十四五期间在数据治理方面已经完成了数据平台及数据仓库建设。为了深化数据治理成果,打破流通壁垒,实现从**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跃迁。实现管理数据价值化,保障数据安全流转,落实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还需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和数据价值挖掘。持续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整体划分为数据中台建设和数据实施两大核心板块。其中,数据中台建设为基础核心工程,采用“统一门户+四中心”架构体系,按照数据门户建设、资产中心建设、治理中心提升、指标中心集成、分析中心集成五部分组织实施,整合原有数据集成监控等中台基础能力;数据实施为场景落地工程,依托中台成型的一体化管控能力,开展数据**汇聚、主题域数仓建设、实时数仓开发、关联关系盘点、指标实施与切换、生产运营管理系统升级支撑等落地工作,实现中台能力与业务数据场景深度融合。
2.4 服务期限(计划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数据中台及数据实施建设。
2.5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期1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数据开发类或同类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标书代写
(3)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类似项目交付能力和实施经验的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IT相关职称或PMP证书;驻场开发人员不少于3人。
(4)信誉要求
a.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c.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g.未被****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系统。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22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22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报价。标书代写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当线上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标书代写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腾讯视频会议,会议室号开标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cn)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保证金形式:现金或保函。
10.1 付款条件:(1)合同签署后,并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与预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2)系统通过试运行,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试运行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甲方签署的系统安装确认单、甲方签署的试运行通过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40%;(3)系统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与验收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一份、全部项目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7%;(4)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甲方签署的项目质保期满1年的证明材料后 30 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 %。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监督机构名称:****数智化部
举报电话:010-****8088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