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2026年10月23日拟作出1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6-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5-****349 传真:0415-****349
邮编:118009
联系地址:**市**区银河大街102-5号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
| **港浪头港区1#客运码头工程项目 | **边境经济**区**港浪头港区(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浪头港景区内) | **** | ****规划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客运码头,长度为90.7m,顶面高程4.5m,达产游客量为0.6万人次/年。本项目占地涉及土地总面积1960㎡,码头设立2个游船泊位,可停靠一艘500吨级游船和一艘小型游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修复工程、配套护岸修复工程、后方场区修复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包括在1#客运码头后方陆域布置1处售票厅(钢框架结构)及4个环保移动厕所,不属于永久建筑物,不需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1.废气:本项目为客运码头,项目占地均为硬化路面且每日清扫,起尘量有限,建设单位做好日常景区卫生管理等措施后,基本不会产生路面起尘。项目位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码头岸电系统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避免了船舶辅机废气的产生,船舶全程使用低硫清洁柴油,燃油纯度高、产污率极低,船舶靠岸、离岸时间短暂,耗油量少,船舶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少,项目所在的水域水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工程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港区及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和道路清扫等。运营期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不在码头水域内排放,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有偿接收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移动厕所底部配有的集成污水箱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派密闭吸污车接****管理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1)加强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2)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建议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4.固废:船舶生活垃圾接入岸上固废暂存装置后与陆域生活垃圾一起,由港区委托第三方单位进港进行收集、清运。无危险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