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项目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主体提出的异议事项,根据《****交易所交易项目中止和终结操作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中止**区大寺镇周庄子村公建六号7305.89平方米底商使用权项目(****)。
项目中止日期:2026年10月23日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