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
| 2026-10-23 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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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建设部署,进一步提升我院课程建设质量与教学展示水平,我院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 2.服务地点:****大学**校区(**省**市**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具体拍摄教室、实验室由采购人指定;后期制作可在供应商所在地完成。 3.服务内容: (1)微课视频设计与制作服务,按“个”计价; (2)课堂教学实录拍摄与制作服务,按“节”计价; (3)上述视频的片头片尾包装、字幕制作、封面设计及全部原始素材交付,已包含在相应单价内,不单独计价。 本项目暂定微课视频10个、课堂教学实录4节。实际制作数量不预先固定,由采购人在总价限额内,根据比选结束后各课程建设实际进度和需要,分批确定并下达拍摄任务单,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采购清单》,技术指标与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附件2逐条应答技术要求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限价。本项目实行单价限价与总价限价双重控制: (1)微课视频单价不高于2000元/个; (2)课堂教学实录单价不高于2500元/节; (3)总价不高于3万元(人民币,含税)。 任一项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限价,或按暂定数量计算的报价合计超过3万元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采购人按课程建设进度分批下达拍摄任务单,供应商自收到任务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拍摄、制作与交付;全部任务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 6.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结算金额=Σ(验收合格数量×成交单价),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3万元。暂定数量仅用于报价比较和评审,不构成采购人对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实际制作数量少于暂定数量的,供应商不得要求补偿或调整单价。 三、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微课视频 1.基本要求。每个微课围绕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或技能点展开,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准确、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做到“一课一得”。作品应达到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课程视频和省级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作品的基本要求,能够直接用于课程平台上线和教学展示。 2.技术指标。 (1)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不低于25fps,逐行扫描;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噪点、摩尔纹和偏色,白平衡与曝光全片一致;课件、板书、演示画面中的文字清晰可辨。 (2)声音:采用专业话筒录制,采样率不低于48kHz、量化位数16bit,信噪比不低于60dB,无爆音、无底噪、无回声、无电流声(参照ITU-R BS.1770响度标准)。 (3)封装:MP4格式,H.264编码,视频码率不低于8Mbps。 (4)字幕:中文简体字幕,位置规范、与解说同步,错别字率不高于1‰。 (5)包装:片头5—8秒,包含学校标识、课程名称、主讲人及所在单位;片尾3—5秒;转场、动画、图示等包装元素风格统一,服务于内容表达,不使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特效。 (6)交付:每个视频交付高清母版(MP4)、平台上传压缩版(单个文件不超过500MB)。 (二)课堂教学实录 1.基本要求。完整记录一节真实课堂教学的全过程,真实反映教师教学状态、学生课堂反应和师生互动,做到原生态记录、不摆拍、不补拍。作品应达到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堂教学实录视频的技术要求,能够用于教学创新大赛申报、课程建设认定和教学观摩等活动。 2.拍摄要求。 (1)机位:采用双机位及以上拍摄。主机位正面中景或中近景跟拍教师,副机位拍摄学生听课、回答问题的反应镜头;机位切换自然,不出现穿帮、跳轴。 (2)声音:教师佩戴无线领夹话筒,教室内布置环境拾音设备;教师讲授声音清晰,学生回答可辨识。 (3)灯光:在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补光,避免面部阴影和屏幕反光。 (4)画面呈现:教师课件、板书、实验演示等关键内容须完整呈现,必要时以画中画或分屏方式同步呈现。 3.技术指标。画面、声音、封装、字幕、交付等要求同本节第(一)项第2条。单个实录文件须完整连续,不得通过剪辑拼接改变教学内容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仅可去除课前准备、课间休息及与教学无关的片段。 4.交付。每个视频交付高清母版(MP4)、平台上传压缩版(单个文件不超过500MB)。 (三)通用技术与服务要求 1.设备与团队。供应商须自备专业级拍摄设备、专业LED灯光设备和专业无线录音设备。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编导1名、摄像不少于2名、后期制作不少于1名,灯光录音人员可由摄像兼任但须专人负责;主要成员应具有高校课程视频制作经验。 2.制作流程。按“需求对接—脚本打磨—试讲试拍—正式录制—粗剪—精剪包装—三级审核—成片交付”的流程实施。成片须经供应商自审、主讲教师审核、学院终审三级确认,修改范围包括画面、声音、字幕、包装等,直至采购人确认合格。 3.进度与配合。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拍摄与制作进度计划,并指定专人对接;采购人以拍摄任务单形式分批下达具体任务,供应商须在收到任务单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拍摄时间,拍摄时间服从采购人教学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版权与素材。本项目全部成果(含视频、音频、字幕、封面、脚本及原始素材)的著作财产****大学所有,供应商不得自行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提供。供应商须保证所使用的音乐、字体、图片、影视素材等均已获得合法授权,因侵权引发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每批次任务完成后,供应商须以移动硬盘形式向采购人移交该批次全部原始素材,并不得留存副本。 5.保密与个人信息保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须承诺,对拍摄过程中接触的教学资料、学生信息严格保密。涉及学生肖像和个人信息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GB/T 35273《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执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因侵权引发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质量责任。单件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返工;同一件成果经两次返工仍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计量结算,并有权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四)执行标准与依据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认定有关要求; 2.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技术要求; 3.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作品规范及评审指标; 4.GB/T 35273《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上述标准规范如遇修订,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标准要求与本公告技术指标不一致的,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须包含影视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数字内容服务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高校课程视频、微课或课堂教学实录制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报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2《采购清单》逐条应答表;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包括团队配置、设备清单、拍摄与制作流程、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保密与版权承诺书。 5.本项目按单价报价。微课视频单价、课堂教学实录单价均为含税包干单价,包含完成该单元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报价单须同时填报单价和按暂定数量计算的合计金额。单价超过相应限价、未填报单价或合计金额计算错误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6.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附电子版1份(U盘)。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7.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11:00(**时间)。标书代写 8.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大学**校区崇德楼213室,邮编610100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028-****3025 五、评审与成交 1.****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报价40分;技术方案30分(含拍摄制作方案、设备与团队配置、质量保障措施);类似业绩15分;服务承诺与进度保障15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按暂定数量计算的评审价(微课单价×10+实录单价×4)为评分基准,报价得分=(最低评审价÷该供应商评审价)×40。总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评审价低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任一项单价超过对应单价限价;按暂定数量计算的报价合计超过3万元;未按要求密封或材料不齐全;对附件2技术要求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提供虚假材料。 4.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的,采购人可按评审排序递补。 六、验收、结算与付款 1.验收方式。按批次验收,每批次成果交付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公告第三条、附件2、附件3及合同约定。 2.计量与结算。以验收合格的微课视频个数、课堂教学实录节数计量,结算金额=Σ(验收合格数量×成交单价),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3万元。验收不合格、返工后仍不合格的成果不计入结算数量。 3.数量调整。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在总价限额内调整微课视频与课堂教学实录的制作数量及批次安排,供应商不得因数量增减要求调整单价、追加费用或提出索赔;累计结算金额达到3万元或服务期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4.付款方式。全部成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或按批次结算;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2.本公告在****网站发布。 3.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虚假的,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1.报价单 2.采购清单 3.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 2026年10月23日 |
| 附件****2026年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采购公告-附件2.docx 附件****2026年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采购公告-附件1.docx 附件****2026年微课视频与课堂实录制作服务采购公告-附件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