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回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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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回收服务项目。

2.采购数量:3年。

3.项目背景:为规范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流程,严格区分可回收物与医疗废物,依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商务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管理的有关文件,实现“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全流程回收处置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完成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提供《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名称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实际出具的备案文书为准)复印件)。

6.2.****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布的《****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含后续增补批次,第一批见赣商务流通字〔2020〕181号、第三批见赣商务流通字〔2026〕39号)内的企业(提供名单公告页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应注明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标书代写

三、技术服务需求

1.服务内容:对我院产生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进行规范回收处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收集指导、专用包装物供应、上门清运、称重交接、合规运输、环保处置及台账管理等全流程服务。

2.服务范围:涵盖**市****两院区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等可回收废品。

3.回收范围:

本项目回收范围仅限于以下物品:

3.1.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非传染病区使用、未用于传染病患者及隔离患者、未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且未残留毒性药物、化学试剂、化疗药物的普通输液瓶(袋);

3.2.透析壶(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透析壶、血液透析A/B液桶、透析液桶;

4.回收定义权:回收物品是否属于可回收范围,****管理部门判定为准,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供应商严禁回收、清运医院产生的不可回收医疗废物及其他非约定回收物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回收服务具体要求:

5.1.供应商必须委派足够人手的专人工作组,****医院暂存点收集回收物,****医院指定的暂存点,并****医院,全年节假日无休。

5.2.供应商如发现有不属于回收范围内的物品混入时,应及时退还采购人。

5.3.供应商48小时内需将堆放在院内暂存点的玻璃瓶与塑料瓶收走,回收后需对暂存点进行清洁。

5.4.供应商免费****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回收专用袋及回收记录卡。每次回收时由双方经办人员对回收物品分类称重、登记并交接签字,记录卡双方各执一份;供应商应于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回收物分类回收量与总重量汇总表,数据须与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记录一致。回收时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回收人员的身份进行确认,防止无证和冒充人员上门收购;供应商应为其回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等相关保险,并对回收人员的责任和待遇全权负责。

5.5.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符合要求的专用垃圾袋,专门装运回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壶(桶)。

5.6.供应商有义务对本单位服务于本项目的回收人员进行严格的垃圾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的职业教育培训。回收人员上门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运转,且回收时应保证采购人工作环境无污染、无异味。

5.7.当供应商回收场地、规模、生产工艺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取得相关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给采购人备案。

四、违约责任

1. 回收时效与现场服务

未按约定频次回收: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频次上门回收,导致医院暂存点物资积压、影响正常诊疗秩序或引发院感风险或舆情风险的,每发生一次,需向医院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应急响应超时:****医院临时通知紧急清运,供应商未能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清运的,每发生一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

现场卫生不达标:供应商在每次回收作业完成后,未按要求彻底清理暂存点及周边环境卫生(如地面清扫、台面擦拭、垃圾清运等),经医院指出后仍未整改的,每次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人员违规作业:回收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未佩戴工作证,或擅自进入非回收区域、触碰医疗废物及其他无关物品,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每次需支付违约金200元。

2. 合规处置与环保安全

违规流向与倒卖:供应商存在混合回收、中途倒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或违法转卖回收物资等违规行为的,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用途承诺违约:回收物资的处置利用违反“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制造餐饮容器及儿童用品,其他用途需符合人体健康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的,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资质失效: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丧失合法的回收处置资质(如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再生**回收备案等),或资质被冻结、吊销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运输安全与污染事故:运输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物资遗撒、渗漏污染环境的,供应商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承担环境治理及赔偿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3.舆情与声誉风险

负面舆情处理不力:因供应商内部管理问题或违规操作,导致医院在互联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产生负面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控制并消除负面影响,****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兜底与合同解除条款

损失赔偿兜底:违反任何一项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环境治理费、声誉损失、诉讼费等)。

累计违约解除权: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各类违约行为累计达到10次,或单次违约情节严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材料提交形式:只接受电子材料,请将完整PDF文档发送至邮箱:****@qq.com,另附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0****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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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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