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40067.26平方米 |
| 挂牌价:32.0万元/年 | 保证金:5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运营管理的29处房屋屋顶租赁经营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40067.26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20.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1月05T日 至 2026年11月05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 ||
| 联系人:齐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173****2887 |
1、标的基本情况:
1.1标的介绍:标的为********开发区****园区****园区屋顶租赁权(由承租方全额投****发电站并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出租方按约定收取租金收益)。屋顶实际可用面积约40000平方米,安装630Wp光伏组件不少于13500块(承租方自主优化排布,实际装机以电网备案批复数据为准)。
1.2标的租赁用途:****电站并运营。严禁转租、改建厂房、堆放物资、从事光伏以外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1.3标的租赁期限20年:其中建设免租期8个月(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竞得人应在8个月建设免租期内完成全部光伏工程施工并实现项目并网发电。
1.4拟出租面积以实际实地踏勘可利用场地状况为准,如面积产生偏差或争议,不影响租金浮动标准及拍卖效力。本次竞租成交价为年度租金,不因屋顶实际可用面积变化而调整。
1.5项目****园区企业使用,结算电价上限为0.58元/度,若园区企业用电量不足,剩余电量由承租方按照国家电网相关政策进行处理。承租方在竞租成交后60****园区企业洽谈并签订供售电合同,办理好项目发改备案及电网接入手续等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特别提示:园区企业是否愿意签订供售电合同属于商业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评估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
2、标的现状风险提示
2.1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悉屋顶建筑条件、屋顶现有相关设施设备等、园区变压器及配电设施容量现状、消纳条件、并网政策等全部现状瑕疵,若书面资料与标的现状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竞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租金。
本次竞拍成交价为年度租金,不因屋顶实际可用面积变化而调整,竞租人参与报名即充分理解并接受该商业风险。
2.2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拆迁、建筑物整体改造拆除等情形,合同解除、租金结算、补偿分配等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屋顶租赁协议》约定为准,竞租人应当充分评估该类政策风险。
2.3本竞租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权利义务最终以正式签订的《屋顶租赁协议》为准;竞租人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件。
1、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规定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约定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不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的,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免租期等相关约定
2.1租金标准:起拍价:320000元/年,本项目租金按竞租成交的年租金执行,每三年递增2%。
2.2 支付方式:按年并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交付租金。
2.3履约保证金: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租金欠费、屋面损坏赔偿、屋顶原有生产设施设备损坏赔偿、变压器及配电设施损坏赔偿、违约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赁期满,屋顶经出租方验收完好,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完成设备处置移交且无遗留纠纷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发生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3、变压器及配电设施专项约定
3.1园区现有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配电室、电缆通道等配电设施现状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踏勘阶段须自行核实变压器容量、余量是否满足光伏项目并网需求。如现有变压器容量不足,需要开展变压器增容、更换、新增变压器、电缆改造、配电室升级、电力试验检测等,全部设备、工程、报建、检测验收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3.2承租方对变压器、配电设施实施改造、增容、新增的,改造方案须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满足供电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施工、调试全过程安全责任全部归属于承租方。
3.3租赁期内,****电站****园区原有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线路损坏故障,维修、更换及赔偿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4园区原有变压器、配电设施产权归出租方,不属于本次租赁标的范围。承租方仅可在符合电力安全规范前提下接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动原有变压器本体、保护装置。
4、屋面施工、运维、安全及使用限制
4.1承租方开展光伏设计及施工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屋面荷载复核鉴定或建筑结构安全复核鉴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鉴定不满足荷载条件的,由承租方提供加固方案并承担加固费用。光伏方案设计必须避让屋顶原有设施设备、通风、排气、工艺管线等设施,不得对原有设施设备的检修、操作、维护造成妨碍。
4.2屋面防漏水测试及前置维修要求:承租方光伏支架进场施工前,必须完成屋顶全面漏水排查,防漏水测试,测试记录书面报送出租方留存备案。
(1)测试发现属于屋顶交付即存在的原有漏水、防水层历史缺陷,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书面告知;原有历史漏水缺陷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未完成维修复检合格,承租方不得进场施工。
(2)承租方未开展防漏水测试擅自进场施工,后续发生屋面漏水的,直接推定漏水由承租方光伏施工行为造成,全部修复及损失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光伏工程全部完工后,承租方应当再次开展屋面淋水测试,测试合格资料提交出租方确认,作为项目验收资料组成部分。
4.3因光伏设备安装、改造、运维等行为造成屋顶防水层破损、漏水、屋面及建筑结构损坏、屋顶原有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在出租方指定期限内无偿修复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租方拒不及时修复的,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产生全部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4.4项目施****园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承租方光伏项目施工、检修、运维作业,应当合理规划作业时间,****园区企业生产高峰时段;施工、吊装、噪声、用电搭接等作业不得干扰、中断园区内各企业正常生产。如****园区企业停产、财产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作业时序报送出租方备案。
4.5本项目光伏工程施工单位须具备对应电力工程施工资质;项目建设、运维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人员伤亡、第三方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4.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本屋顶租赁权转租、转包、抵押或用于融资担保。
4.7光伏组件、支架等设施安装须严格遵守消防、园区管理相关规范,不得违法搭建构筑物。
5、成交确认与签约
网络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正式《屋顶租赁协议》。逾期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电站并运营。严禁转租、改建厂房、堆放物资、从事光伏以外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 起始价:32.0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2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0%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面积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运营管理的29处房屋屋顶租赁经营权 | 房屋户型:/;租赁期限:20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约40067.26平方米 | **市 | 32万元/年 | 50万元 | 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218.****.163:9600/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终结。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公司 173****2887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1-****7031
交易系统使用业务咨询电话:****777016
**CA窗口咨询电话:0731-****1772
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窗口咨询电话:****1776
****公司
2026年10月24日
1、主体资格: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光伏发电投资、新能源开发或电力业务相关范畴,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资履约能力:具备本项目投资履约实力,须提供可用于本项目投资金额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材料,可提交单项或多项组合材料,材料范围包括:①银行存款证明;②银行授信额度批复;③金融机构融资意向函;④母公司财力支持承诺函等。****公司财力支持承诺函,****公司基础资信佐证材料,否则该份资金证明不予采信。)未提供资金证明,或提交材料无法证实资金可用于本项目投资的,不具备参与竞拍资格。成交后查实资金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的,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项目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止,竞买人须至少拥有1个已建成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项目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2MW(地面集中式光伏、户用光伏项目不计入有效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装机容量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电网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证明或项目投运证明扫描件/复印件。业绩材料造假的,直接取消报名及成交资格。
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内不存在分布式光伏项目重大违约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处罚以及生效司法裁判认定的失信行为;
(3)未被出租方及本级国有资产平台纳入履约黑名单。出租方有权对该事项开展内部核实,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直接取消竞买或成交资格。
竞买人须就上述信誉条款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