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围墙改造工程施工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围墙改造工程施工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预算金额:壹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16,520.00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项目地点:****院内(具体位置由采购人现场指定)
二、采购内容
完成****围墙改造工程的施工,主要内容包括砌墙基、砌墙(标砖)、贴墙砖(10×10,材质及颜色与原围墙一致)、锌钢护栏安装(镀锌管横管38mm×38mm、竖管20mm×20mm)、不锈钢门制作安装(202不锈钢,门框75mm×45mm×1.2mm,门扇不锈钢板厚1.0mm,门洞宽1.0m、高2.3m)等,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备注:
1.清单扫描上述二维码可见;
2.“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合价”为采购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仅供供应商报价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
3.供应商应按上表格式完整填报“供应商报价单价”并自行计算合价与总价,报价含材料、人工、机械、辅材、运输、垃圾清运、税费、利润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报价总价不得超过16,520.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施工及质量要求
(一)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二)材料要求:所用材料须为合格产品,进场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主要材料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贴墙砖的材质、规格、颜色须与原围墙保持一致。
(三)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若气候不具备施工条件可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后顺延。
(四)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须自行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自行承担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施工垃圾由供应商负责清运处置。
(五)成果交付: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申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有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报价文件开启当日评审前);供应商须就上述情形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加急标书代写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一)报价函(按公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合价及总价,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第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承诺及声明材料;
(五)施工方案(含工期安排、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可简要说明);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名及文件领取:2026年10月28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行政楼411****中心现场报名,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收到电子邮件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询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00(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三)现场询价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四)密封要求: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报价文件”字样。
(五)联系人:王茜 152****7857
八、评审及成交
(一)评审方式: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工程量清单填报完整、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结果在****订阅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报价相同的处理:报价总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组织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总价的最低价。
九、合同签订及履约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价款:以成交报价为合同价(包干价)
(三)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偿维修或更换。
十、其他
(一)供应商应对所报价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不得缺项、漏项;报价总价应与各分项合价之和一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二)供应商在报价前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我院总务科。未踏勘现场或未充分核实工程量,由此产生的报价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在****订阅号发布,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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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