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玻璃制品25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年产玻璃制品25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玻璃制品25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市三角镇金达路 5 号
项目概况:
改扩建前:****位于**市三角镇金达路5号(E113°23′46.130″,N22°41′30.940″)。总投资额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9034.5㎡,总建筑面积为78000㎡,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电压力锅、消毒柜、电烤箱。年产消毒柜100万台、烤箱100万台、压力锅50万台。员工人数为120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2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7.5小时(8:00-12:00,14:00-17:30)。
改扩建部分:
(1)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租用**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E113°23′42.760″,N22°41′32.460″),增加用地面积为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00平方米。
(2)产品产能:新增年产油印玻璃制品5万平方米,水印玻璃制品20万平方米及产品配套生产设备、原料、环保治理设施。
(3)工作制度:新增员工人数为35人,工作制度与原项目不一致,每天工作8小时(8:00-12:00;14:00-18:00),年工作300天,均不在厂内食宿。
(4)取消原项目注塑工序:塑胶配件改为外购,不再自行生产。
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改扩建后:
****位于**市三角镇金达路5号(E113°23′46.130″,N22°41′30.940″)、**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E113°23′42.760″,N22°41′32.460″),总用地面积为216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200平方米,年产消毒柜100万台、烤箱100万台、压力锅50万台、油印玻璃制品5万平方米,水印玻璃制品20万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310万元。
员工人数为1235人,**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的生产工序每天工作8小时(8:00-12:00;14:00-18:00),年工作300天,均不在厂内食宿;**市三角镇金达路5号的生产工序年工作时间为32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7.5小时(8:00-12:00,14:00-17:30)。
**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厂区租用1栋5层钢筋混凝土厂房的第一层及第二层,其余楼层均为**市奥****公司,所在建筑北面为泰港员工公寓,东面为科林贝思****公司,南面为****(金达路5号厂区),西面为现代****公司。
**市三角镇金达路5号厂区北面为****(金辉路10号厂区)、**市奥****公司、科林贝思****公司,东面为金达路,隔路为****公司,南面为******公司,西面为现代****公司、**市爱****公司、**市****公司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市三****公司,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调配、丝印及烘干、清洁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烟囱排放;钢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韦工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市三角镇金辉路10号之一2#厂房一二层、**市三角镇金达路 5 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0302 E-mail:****@qq.com
地址:**省**市石岐区**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