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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及《****教育厅等12****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东****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等文件通知精神,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校就本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开遴选。
2026年10月22日下午,我校在电教室召开2026年秋季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会。****小组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86人组成。按照遴选方案要求,遴选小组成员结合各机构现场课程宣讲情况进行投票,以得票高低确定中选机构。经现场民主投票,中选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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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凭书面材料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0769—****9001。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有具体事实或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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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文字:卢慧芬
一审:钟凤仪
二审:王爵毅
三审:钟锦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