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重)
2.项目编号:****
3.招标单位:****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代理机构:****
6.招标内容:****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重)1项(住宅类、厂房类、场地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8.开标地点:**市**区枫林路18****中心开标室
9.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县****公司(联合体)
单位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36-1****中心东写字楼7层701号、**壮族自治区**市**县灵城街道**路2****交通局办公楼)二楼201至202室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零壹仟伍佰伍拾元整(¥****1550.00)
服务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市****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路一巷32****花园4号楼3103号房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9500.00)
服务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市康业****公司
单位地址:**市壮锦大道23号绿城印象2栋C****中心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壹仟零伍拾肆万零柒佰捌拾元整(¥****0780.00)
服务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公示媒介: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www.****.cn)、****网(www.****.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qz.****.com/)。
四、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异议、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异议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投标活动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县三海街道**路68号(财政局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朱工
电话:152****047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凯旋路16****中心**大厦18楼
联系人:陆珍花、奉云、谭晓妮、农英民
联系电话:077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