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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金额: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的文件要求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已正常使用由****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3年。****财政厅招标的唯一承建商,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公司进行日常系统的维护,****医院电子票据系统一致性及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继续和****签订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高新大道5号
监督机构:****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街道南新村8组288号
联系电话:028-****7332
四、其他事项
潜在服务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30日17:30前),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纪检监察审计科。
****人民医院
****卫生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