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研究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疲劳试验自动化设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疲劳试验自动化设备 | 1. 自动化装夹与对中性能本疲劳试验自动化设备以实现标准疲劳试样的自动装夹、自动对中及断裂自动检测停机为核心功能。设备对中精度满足GB/T 3075对轴向力控制疲劳试验的要求,可消除人工装夹引入的预紧力偏差和对中误差,保障试验数据的可比性与可重复性。设备能与主机联动完成“装夹—试验—断裂检测—松开”全流程,夹持力可调,接口适配主机,具备安全保护功能。2. 断裂自动检测与安全保护设备配备断裂自动检测停机功能,可在试样失效瞬间切断加载,避免设备空载运行及碎片飞溅风险。自动化设备的核心技术原理在于闭环控制系统,通过高精度传感器实时采集信号,控制器动态修正执行机构输出,确保加载波形的高度还原。设备具备过载保护与紧急停机功能,供应商负责集成调试及培训,整机质保不少于1年。3. 数据采集与标准化接口设备具备自动数据采集功能,各通道同步采集,数据接口开放,可与研究院材料数据库平台对接,满足材料信息学模型对疲劳数据标准化采集的需求。疲劳试验自动化设备可绘制S-N曲线、疲劳裂纹扩展速率曲线,支持数据导出,为材料基因组工程服役性能数据库提供标准化数据来源。 | 200000 | 1 | 台 | 200000 |
| 系统集成 | 是 | 核心指标 | 1)机械臂与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集成,实现自动上下料与疲劳试验全流程自动化;2)机械臂与高低温电子万能试验机集成,实现高低温自动上下料与试验自动化;3) 集成系统需实现与两台主机及环境箱的底层信号交互,全流程(上料-装夹-试验-下料)自动化运行成功率≥95%,单次全流程联调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末端执行器定制 | 是 | 核心指标 | 1)定制机械臂末端执行器,具备可靠的夹持/抓取功能;2)适配试样尺寸:棒材Φ5(含)~Φ22.9(含)mm、板材厚度0~15(含)mm;3)夹取过程不损伤试样表面。(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数据采集 | 是 | 核心指标 | 1)疲劳试验机控制器数据:采样频率≥10kHz,力/位移/变形多通道闭环数据,波形与循环次数等试验谱信息;2)高低温万能试验机控制器数据:采样频率≥1000Hz,力—位移、应力—应变等曲线数据;3)高低温环境温度数据(温控分辨力≤0.1℃)及机器人运行状态数据;4)数据自动存储。(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系统数据交互 | 是 | 核心指标 | 与现有系统交互,开放数据接口及二次开发权限(采用API/数据库/中间件等标准方式),实现试验任务接收、设备状态回传,接口协议与数据格式在交付时提供完整文档。(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机械臂适配 | 是 | 非核心指标 | 末端执行器与机械臂末端法兰兼容适配,重复定位精度≤±0.05mm,负载与臂展满足末端执行器、工装及试样的总重量要求和各试验设备工位的可达性布局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疲劳试验机自动化上下料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完成试样输送、装夹对中、试验启动触发与试验后取件;2)装夹对中精度满足主机受力同轴度≤5%的试验要求;3)上下料过程不损伤试样及夹具钳口,与疲劳试验流程安全联动。(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高低温环境自动化上下料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末端执行器及工装具备耐高温辐射、防低温脆化,配合高低温拉杆、夹具完成试样安全装取;2)装取过程不破坏低温箱/高温炉密封与温度场,温度偏差满足±2(含)℃~±6(含)℃指标。(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上下料周转装置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配置试样料仓/周转装置,实现试样批量有序供给与试验后试样的分类存放,料仓容量与换料周期满足连续自动化试验需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可扩展性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系统预留扩展接口,后续可扩展接入其他****工作站2)软件架构模块化设计,支持功能二次开发与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7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5人、不低于30小时的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 1年2年3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银行保函形式,在银行办理合同总额80%的押金担保手续,甲方收到合同总额80%的银行保函后,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其中合同总额50%的银行保函在货到后退还乙方,合同总额30%的银行保函在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退还乙方。 |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银行****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033********046533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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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