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开展****中心项目1#厂房、2#厂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委托****承担了项目水士保特设施自主验收报告的编写任务,编制了《****中心项目1#厂房、2#厂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6年10月13日主持召开了****中心项目1#厂房、2#厂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批复的水士果特方案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特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