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港**港区木圭3号至5号泊位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 ****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3个3000 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421万吨,其中散货360万吨、件杂货61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袋装化肥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土建工程、装卸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助导航通信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使用时间 | 备注 |
| 1 | 车用柴油 | 0# | 国标 | 吨 | 300 | 2026.****.30-2027.1.31 |
2.2 交货期: 合同生效日至工程结束 。
2.3 交货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港**港区木圭3号至5号泊位工程施工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国 Ⅵ)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综合单价为浮动价格,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到货日金联创、卓创资讯的中石油**地区0#油批发价的算数平均值减去0作为网价确定当期结算的综合单价。0#柴油综合单价=采购价+国定费+运费+财务费,固定费保持不变。节假日期间以节前最后一个公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第一次发布价格为准,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2付款方式:每月 5 日至次月 6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对账后流程结算后30日内现金支付 97%货款,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下期支付。甲方30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3履约保证金: 无。
4.4质量保证金:
2.1质量保证金方式
(1)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 3 % 。
(2)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 ④ 项执行:
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 每期结算中按相应比例逐期扣除 。
4.5其他情况:无。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资格情况:
****系中国石****公司与****公司合资设立的央企控股企业,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资质方面,公司已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完成成品油批发备案,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合规开具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拥有货物进出口经营资质,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搭建专业化油品集采管控平台,供应油品符合 GB19147-2016 国 Ⅵ 车用柴油标准,质量管控体系完备。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本实力充足,依托两大央企股东支撑,资金保障能力强,经营现金流稳定,具备承接大批量、持续性油品供应业务的资金实力,履约风险可控。
公司商业信誉优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少量商事纠纷均属正常经营范畴,不影响履约能力,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油品溯源、质量管控机制健全。
该公司为中交系统油品集采保供主体,项目业绩丰富,长期为中交一航局、二航局、四航局等下属单位的**、道路、枢纽等重点基建项目提供成品油供应服务,工程保供经验成熟,配送响应及时,能够满足施工现场连续供油要求。
推荐理由:****属集团Ⅰ级集采物资供应商,且该公司油品供应能力稳定、**充足,具备足量供应条件,价格合理,能满足项目施工用油需求。
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吨)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吨) | 税额(元/吨) | 含税金额(元/吨) |
| 1 | 0#车用柴油 | 吨 | 300 | 8779.65 | 13% | 9921.00 | 342406.19 | ****300.00 |
| 合计 | ****300.00 | |||||||
| 不含税金额 | 小写:¥****893.805元,金额大写:贰佰陆拾叁万叁仟捌佰玖拾叁点捌零伍 | |||||||
| 税额 | 小写:¥342406.19元,金额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零陆元壹角玖分 | |||||||
| 含税金额 | 小写:¥****300.00 元,金额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 | |||||||
| 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2.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 | ||||||||
202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2-****0543
举报邮箱: ****@ccccltd.cn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转****银行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港****服务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 300450
联 系 人: 莫祖平、李国杰
电 话: 147****7769 199****5662
电子邮件: ****@qq.com ****@qq.com
202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