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6年9月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厨房日常用品、零星清洁用品、零星医疗用品、教学用品共4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厨房日常用品、零星清洁用品、零星医疗用品、教学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延期公告。
在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期内,各项目收到有效响应文件情况如下:厨房日常用品3家、零星清洁用品1家、零星医疗用品0家、教学用品3家。****小组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分标准,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现依法将本次比选的综合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比选废标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初始有效响应数(家) | 审查通过有效数(家) | 废标原因 |
| 1 | 零星清洁用品 | 1 | | 经审查,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比选作废标处理 |
| 2 | 零星医疗用品 | 0 | | 经审查,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比选作废标处理 |
以上项目将重新组织比选(或调整采购方式后另行采购)。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重新比选/调整采购方式,相关公告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敬请关注。
二、比选中标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供应商 | 服务期限 |
| 1 | 厨房日常用品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需满足服务质量达标、无违法违约、报价符合采购要求等条件,采购人拥有最终审核权) |
| 2 | 教学用品 | ****商贸有限公司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需满足服务质量达标、无违法违约、报价符合采购要求等条件,采购人拥有最终审核权) |
三、异议处理
若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异议需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诉求,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二)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答复期间不暂停采购活动。
(三)异议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向老师,0691-****113、158****5052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市嘎兰中路63号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比选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将依法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采购合同。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