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制冰机机架270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 26日至 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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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制冰机机架270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区**市**区榄核镇校尾**侧、规划景观大道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因市场需求变化,建设单位取消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计划,调整为从事制冰机机架生产制造。据此,建设单位在原址建设“****年产制冰机机架270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