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内蒙古-乌海-乌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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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5301602何千稳
李军**自治区**市**区
****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4-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区 ******区
经度:106.714167 纬度: 39.467222****环境局
2025-01-26
乌环审〔2025〕2号911********5301602004R
2020-08-1852236
3079.5****
911********5301602******公司
****0302MA0NHKC1X3******公司
****0302MA0NHKC1X32025-10-25
2026-08-202026-09-1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434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一套3万吨/年季戊四醇及配套建设10万吨/年铁钼法甲醛装置建设一套3万吨/年季戊四醇及配套建设10万吨/年铁钼法甲醛装置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甲醛生产工艺采用铁钼法工艺;生产季戊四醇采用钠法(氢氧化钠缩合)工艺,使用原料甲醛和乙醛在烧碱的作用下缩合得到季戊四醇和副产品双季戊四醇、甲酸钠。甲醛生产工艺采用铁钼法工艺;生产季戊四醇采用钠法(氢氧化钠缩合)工艺,使用原料甲醛和乙醛在烧碱的作用下缩合得到季戊四醇和副产品双季戊四醇、甲酸钠。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甲醛、乙醛等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6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甲酸执行推导标准,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限值;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甲醛、乙醛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工业园****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取严执行。(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以及危险废物辨识需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和管理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参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四)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布设监测点。(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甲醛废气送至ECS系统进行催化焚烧,焚烧后经30m高排气筒(DA114)排放。缩合反应过程中,因釜式操作需加料及出料,产生的呼吸气;膜分离系统同样为间歇操作,故会产生呼吸气;季醇溶液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水解配料槽产生的水解配料尾气 、水解冷凝尾气;含醇稀甲醛的精馏过程中会产生不凝气、甲酸钠精馏脱醛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甲酸钠溶液浓缩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等废气,主要污染成分均为甲醛、甲醇,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汇入含醛尾气吸收塔处理,含醛尾气吸收塔采用二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7m高排气筒(DA106)排放。季醇溶液浓缩过程会产生不凝气,主要污染成分为甲醛、甲醇接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尾气吸收塔采用一级水吸收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7m高排气筒 (DA108)排放。单季、双季干燥、甲酸钠干燥尾气各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洗塔一套,经27m高排气筒(DA107、DA109、DA112)排放。甲酸储罐设置一个水洗塔,甲醛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甲醇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共设置3个水洗塔,储罐呼吸气用管道引至水洗塔,水洗后的废气经12m高排空管排空,共有3个排气筒,因排气筒高度不到15m,仍为无组织排放废气。乙醛储罐氮封设置,从源头控制无组织废气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包括预处理、生化、污泥处置系统产生的废气,臭气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生物滴滤+生物滤池+活性炭,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110)排放。物料装卸会产生无组织排放,通过控制装卸速率、各类产品专管专用、物料装卸完毕后先用氮气+清管器进行通球扫线清洗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含VOCs的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含VOCs的物料在投加和卸放时采取密闭措施,无法密闭的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同时收集VOCs废气接入就近废气处理设施中一起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二)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本项目建设1****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60m3/h,污水站采用“分质预处理+调节+生化除醛装置+水解酸化+生化+深度处理 ”工艺处理集中混合后进行生化处理。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三)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废过滤膜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过滤膜等一般固废送至阿拉****公司填埋处理。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四)严格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措施为聚乙烯膜+卵石+黄土+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抹面,防渗系数≤10-10cm/s,达到环保要求。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6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相关内容。(五)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凉水塔和泵类,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空压机加装消音器,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大部分噪声源置于车间内,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六)风险防范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防渗措施落实,事故水池建设大于环评要求,雨水收集池建设也多于环评要求。按照规定编制完成了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完成。
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和环评设计相比较,在项目的性质、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变动,两处环境保护措施有增强:(1)储罐废气处理措施:****设计所有储罐呼吸废气用管道引至水洗塔,水洗后的废气经7m高排空管排空,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实际建设为甲酸储罐设置一个水洗塔,甲醛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甲醇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乙醛储罐氮封设置,共设置3个水洗塔,储罐呼吸气用管道引至水洗塔,水洗后的废气经12m高排空管排空,共有3个排气筒,因排气筒高度不到15m,仍为无组织排放废气。此变动属于废气处理措施增强,不新增污染物,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2)事故水池扩大:项目环评设计**1座1000m3事故水池。实际建设1座2169m3事故水池。(3)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大:项目环评设计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内原有5000m3的雨水收集池。实际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厂区内原有5000m3雨水收集池的基础上,又**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一个容积180m3,与事故水池一起位于原料罐区北侧,另一个容积153.6m3,****包装厂房外。本变动情况属于废水收集能力增强,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要求。同时,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据环评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制定了监测方案。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排污许可规范未要求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项目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本项目调试运行前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301602004R,有效期是2025-10-16至 2030-10-15。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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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65 0 0 0 2.65 2.65 /
0 4.15 0 0 0 4.15 4.1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7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取严执行 项目建设1****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60m3/h,污水站采用“分质预处理+调节+生化除醛装置+水解酸化+生化+深度处理 ”工艺处理集中混合后进行生化处理。项目产生的所有****处理站处理后管道汇入全厂****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总排口pH值在7.5~8.9之间;COD排放浓度在105~144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0.323~0.715mg/L之间;总磷排放浓度在3.42~5.64mg/L之间;石油类排放浓度在0.36~0.47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3~23mg/L之间;硫化物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0.01L表示未检出;挥发酚排放浓度在0.01~0.03mg/L之间;甲醛排放浓度在0.54~0.98mg/L之间。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甲醛吸收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甲醛废气送至ECS系统进行催化焚烧,焚烧后经30m高排气筒(DA114)排放。 甲醛吸收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09mg/m3;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34.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20.8mg/m3,处理效率最小值97.3%。
2 含醛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缩合反应过程中,因釜式操作需加料及出料,产生的呼吸气;膜分离系统同样为间歇操作,故会产生呼吸气;季醇溶液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水解配料槽产生的水解配料尾气 、水解冷凝尾气;含醇稀甲醛的精馏过程中会产生不凝气、甲酸钠精馏脱醛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甲酸钠溶液浓缩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等废气,主要污染成分均为甲醛、甲醇,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汇入含醛尾气吸收塔处理,含醛尾气吸收塔采用二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7m高排气筒(DA106)排放。 含醛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08mg/m3;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36.6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87.3mg/m3,处理效率最小值99.5%。
3 蒸发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季醇溶液浓缩过程会产生不凝气,主要污染成分为甲醛、甲醇接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尾气吸收塔采用一级水吸收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7m高排气筒 (DA108)排放。 蒸发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11mg/m3;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32.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4.1mg/m3,处理效率最小值97.6%。
4 单季干燥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单季干燥尾气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洗塔一套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DA107)排放。 单机干燥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23mg/m3;甲醇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2L表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7.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0.07L表示未检出,处理效率最小值98.6%。
5 甲酸钠干燥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甲酸钠干燥尾气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洗塔一套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DA112)排放。 甲酸钠干燥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06mg/m3;甲醇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2L表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0.07L表示未检出,处理效率最小值98.6%。
6 双季干燥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双季干燥干燥尾气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级水洗塔一套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DA109)排放。 双季干燥尾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1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8.6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以0.07L表示未检出,处理效率最小值98.8%。
7 季醇污水废气排口 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其他指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包括预处理、生化、污泥处置系统产生的废气,臭气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生物滴滤+生物滤池+活性炭,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110)排放。 季醇污水废气排口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0.11mg/m3;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4.9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2.45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5.52mg/m3,氨排放速率最大值3.56×10-2kg/h;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0.099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6.39×10-4kg/h。
8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甲醇、甲醛、乙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甲酸储罐设置一个水洗塔,甲醛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甲醇储罐设置1个水洗塔,共设置3个水洗塔,储罐呼吸气用管道引至水洗塔,水洗后的废气经12m高排空管排空,共有3个排气筒,因排气筒高度不到15m,仍为无组织排放废气。乙醛储罐氮封设置,从源头控制无组织废气产生。物料装卸会产生无组织排放,通过控制装卸速率、各类产品专管专用、物料装卸完毕后先用氮气+清管器进行通球扫线清洗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含VOCs的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含VOCs的物料在投加和卸放时采取密闭措施,无法密闭的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同时收集VOCs废气接入就近废气处理设施中一起处理。污水处理站密闭建设,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高值为0.96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3.25mg/m3,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甲醇浓度最高值为4.40mg/m3、甲醛浓度最高值为0.10mg/m3,乙醛浓度最高值为0.04Lmg/m3(表示未检出),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浓度最高值为0.49mg/m3、硫化氢浓度最高值为0.006mg/m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9 厂区内无组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含VOCs的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含VOCs的物料在投加和卸放时采取密闭措施,无法密闭的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同时收集VOCs废气接入就近废气处理设施中一起处理。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7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凉水塔和泵类,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空压机加装消音器,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大部分噪声源置于车间内,合理布置,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标排放。 厂界西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1.3dB(A),夜间最大值为53.8dB(A),厂界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4.2dB(A),夜间最大值为53.9dB(A),厂界东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2.7dB(A),夜间最大值为52.9dB(A),厂界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9dB(A),夜间最大值为53.9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为69.7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夜间偶发噪声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布设监测点。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措施为聚乙烯膜+卵石+黄土+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抹面,防渗系数≤10-10cm/s,达到环保要求。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6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相关内容。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以及危险废物辨识需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和管理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参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废过滤膜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过滤膜等一般固废运至阿拉****公司填埋处理。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饼、废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防渗措施落实,事故水池建设大于环评要求,雨水收集池建设也多于环评要求。按照规定编制完成了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完成。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排水:****工业园****处理厂。一般固废:项目****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处置场。排水:****工业园****处理厂。一般固废:项目一般固废送往阿拉****公司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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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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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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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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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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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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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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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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