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冀自然资函〔2026〕660号
石****规划局:
你局《关于**市绕城公路**区新赵线至**县井元线段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收悉。受自然**部委托,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通过了石****规划局用地预审,****审批局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同意先行用地4.3268公顷(耕地2.862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因工期紧急需动工的其他工程4.3268公顷,包括:桥梁工程用地2.1570公顷、路基工程用地2.1698公顷。
二、先行用地的工程施工用地前,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局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
四、你局要**建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7年10月23日前将材料报部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局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报部审查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复工。停工期间,省厅暂停受理你市先行用地申请。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