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德峨镇弄杂村、水井村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全面修缮汛期损毁基础设施,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政策优势,吸纳本村受灾群众地就近务工,增加农户劳务收入,稳定民生保障、夯实乡村防灾减灾基础。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带动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也将为项目实施地群众带来切实利益。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德峨镇弄杂村、水井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弄杂村:改扩建防洪堤5030米;新跨河盖板4处(2*6米);下河台阶(12座);水柜300立方米;化粪池1个;0.2*0.2m盖板水沟(长600米)。
(2)水井村:0.5*0.5m盖板水沟(长670米);1.0*1.0m盖板水沟(长18米);现浇C20毛石混凝土挡土墙(长30米);浆砌毛石挡土墙(长98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万元,工程其它费用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96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60.1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
六、项目建设方案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方案。
七、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
计划吸纳项目实施地重点群体99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60.18万元,人均增收约1.6万元,共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45%。坚持“能使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要充分体现“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相关重点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八、公益性岗位设置
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保洁、伸入道路的杂草清除、排水沟清理等**县财政资**排支付。
九、项目招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十、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附件:**县德峨镇弄杂村、水井村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情况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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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康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千部插手工程建设康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