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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银坊河;
验收范围:**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环保工程等。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资料。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起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省保****中心路114号
联系电话:0312-****323
邮编:074300
联系人:贾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