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134号
****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1月16日经我局批复初步设计(上发改项目〔2026〕10号),由于项目建设方案发生调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以及**华****公司组织专家对《**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后形成的《审查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小学小区等72个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公共设施改造提升:改造14条道路,共90573.26平方米;改造16条道路人行道,共74026.59平方米,路缘石长度19002.78米,树池992座;改造17条道路的供电设施,共21484.00米,直线井254座,三通井147座,弱电井323座;改造23条道路的路灯488套等。建设内容包括行车道路面维修、摊铺沥青路面,更换路缘石、人行道面层、树池、检查井盖、雨水篦子,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设计方案
(1)线路走向
**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线总长12.691305km,路线总体呈东西向,本项目各交叉路口均为平交形式。
(2)横断面布置
道路横断面设计在城市规划的红线宽度范围内。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符合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的要求,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安全通畅。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红线宽度及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一致。
车行道路横坡采用1.5%,人行道横坡采用1.5%。
(3)竖向衔接设计
1.竖向设计原则
满足道路交通功能,结合城市用地控制标高、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作用,确保道路与两则用地竖向相结合,同时满足塑造城市街景的要求。满足道路排水系统规划、用地防洪及排涝规划要求。
满足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衔接,同时结合近远期分期建设条件,确保远期工程实施可行性。
2.竖向控制条件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将现状病害路面处治合格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改造后道路坡度维持与原道路一直,路面高程将增加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146.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5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2.06万元,基本预备费483.15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请在下一阶段对本工程设计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投资。
八、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原《关于**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6〕10号)自动失效。
**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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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