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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介廷乡那达村平达屯至介廷村尾扁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建设介廷乡那达村平达屯至介廷村尾扁屯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介廷乡那达村平达屯至介廷村尾扁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硬化3.322公里(其中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各设0.5米土路肩),设置错车道11处,路口加宽2处,钢筋混凝土圆管涵7道,挡土墙120米及标志牌、项目简介碑等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4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1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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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