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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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

标的名称 ****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24.081万元、0.19万元/吨、0.17万元/吨、9.78万元
标的类别 实物资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26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6-10-30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

****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

24.081万元、0.19万元/吨、0.17万元/吨、9.78万元

24.081万元、0.19万元/吨、0.17万元/吨、9.78万元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

住 址

**省**市**区**路23号

机构类型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

所在地

**省**市

标的明细

标的编号

名称

评估价格

挂牌价格

保证金(万元)

1

机器设备1包

24.081万元

24.081万元

7.20

2

机器设备2包

0.19万元/吨

0.19万元/吨

29.00

3

立式113T沥青罐3个

0.17万元/吨

0.17万元/吨

2.10

4

车辆2台

9.78万元

9.78万元

2.00

合计




40.30

标的

简介

1、标的1包含稳定土拌合站、压路机、洗车机等资产,总价挂牌。

2、标的2包含筛沙机、玛莲尼拌和站、水洗设备等资产,单价挂牌,总价值以最终实际过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

3、标的3包含立式113T沥青罐3个,单价挂牌,总价值以最终实际过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

4、标的4包含车牌号为鲁LB6063、鲁LC1928的2台车辆,总价挂牌。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重大事项

披露

1、本次挂牌价格已含增值税,成交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2、标的车辆的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3、项目2、3号标的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最终成交额以实际过磅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

现场勘查确认书.pdf),《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看货联系人:孙勇 电话:133****8833

胡泊 电话:188****3610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

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内容

同意****所属机器设备及车辆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金额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31日

评估结果(万元)

24.081万元、0.19万元/吨、0.17万元/吨、9.78万元

备案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081万元、0.19万元/吨、0.17万元/吨、9.7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报名4号标的须自行了解相关要求规定,自身具有车辆报废资质,项目成交后依法依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为转让方出具车辆报废证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报废处置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2、3号标的受让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方的监督下,通过转让方认可的过磅方式进行称重。称重费用(如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意完成标的过磅称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转至蓝产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4号标的受让方须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7日内办理资产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蓝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资产后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按蓝产权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详见标的明细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10月30日**时间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蓝色经****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蓝色经****公司;开户行:****营业部;账号:302********069)。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蓝色经****公司

联系人

丁经理

联系电话

0633-****655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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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丁经理 电话 0633-****655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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