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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污水处理PPP项****处理站--****处理站)(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污水处理PPP项****处理站--****处理站)(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省**市******社区14组(张家院子对面)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投资2083万元,建设**市**县污水处理PPP项****处理站--****处理站)(重大变动),****处理站一座及配套建设集水管线。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300m3/d,总占地面积4138m2,废水收集管线4890m,目前由******公司负责运营。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0****012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