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公司破产清算案
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我院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邀请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院查明,红德公司于2007年7月5日****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地为**省**市**区演武路
9号,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务总承包;建筑试验检测(以上凭资质经营);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
另查明,****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署诚专审字(ZX-26A017)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德公司账面反映资产总额30,649,844.31元,负债总额 44,726,485.95元。经审计,红德公司资产总额31,575,753.72 元,负债总额45,652,395.3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076,641.64元。
本案申报机构为省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以上管理人机构,为便于工作开展,原则上住所地不在**市内的须有工作团队常驻**办公。
本案通过诉讼资产网报名【住所地不在**市内的机构,须将常驻**办公场所证明(PDF格式)发送到我院司法技术处工作邮箱(邮箱地址:****@163.com)】。经我处审核后,****法院办案办公平台邀请通过审核的报名机构随机摇号产生本案的中签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网上报名及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8:00。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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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管理处 电话****162
监督人:督 察 室 电话****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