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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嘉丰一期厂房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人****于10月23日发布的原嘉丰一期厂房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现做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原“工期要求为50日历天,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及合同中“注:7号楼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开工时间,施工期限共40日历天。”,现统一修正为“工期要求为35日历天,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工程部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市**海泰****公司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