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2027年年度医用氧,数量105吨,因第一次市场调研供应商报价不足3家,现进行再次市场调研。需求如下:
一、需求情况
(一)总体要求:按《中华人民**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标准执行;
(二)性状:液态,气化后为无色、无味气体;
(三)运输及包装方式:低温液氧槽车;
(四)详细指标要求:氧气纯度≥99.5%,一氧化碳≤0.0005%,二氧化碳≤0.03%,水分≤0.0067%;
(五)供应商在供应期限内,应对现有医用氧集中供氧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保、维护,确保医用氧集中供氧设备能正常使用,并积极配合完成监管部门对医用氧集中供氧设备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安全阀(一年一检)、压力表(半年一检)、液氧罐(一年一检、抽真空等服务)、氧气汇流排(一年一检)】。如出现设备故障,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如紧急需到现场维修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以确保液氧储罐安全正常使用;提供一套低温液氧储罐上的配套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等附件作为备用;在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配件,承担单价在100元以下的费用;供应商应定期从液氧储罐取样,分析检验碳氢化合物(C2H2)含量,以确保液氧储罐内医用液态氧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二部2025年版)》的标准。上述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即包含医用液态氧集中供氧设备在供应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定期检测费用等)。
二、报价时间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9日(3个工作日)8:00-17:00,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9日17:00前向本院总务科进行报价,逾期无效。
三、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四)医用氧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五)须具备产品生产厂商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四、报价要求
盖章版报价单,需求满足情况表,公司相应营运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发到总务科电子邮箱(****@163.com)。
五、特别说明
本次询价仅作市场调研,不作直接采购,具体采购以后期招投标为准。
六、联系方式
总务科077****2224转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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