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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智慧能源及集成系统制造产业园项目6#研发楼、7#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中的报价表及合同价格形式等内容作如下澄清与变更,本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1、最高限价下浮率变更:
6#研发楼、7#综合楼水电: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20%”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14%”。
6#研发楼、7#综合楼消防通风及暖通: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23%”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17%”。
2、报价下浮率作废条件变更:
6#研发楼、7#综合楼水电:报价说明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20% 作废处理)”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14% 作废处理)”。
6#研发楼、7#综合楼消防通风及暖通:报价说明由“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23% 作废处理)”改为“建设单位最终审计结论下浮 %(下浮率小于 17% 作废处理)”。
3、报价计算公式变更:
原报价表说明中公式:报价暂定金额=最高限价暂定金额/(1-最高限价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
现修改为:报价暂定金额=最高限价暂定金额*(1-报价下浮率%)。
4、合同价格形式变更:
原采购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单价合同”,现统一变更为“下浮率合同”。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封面及报价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报价表,请各潜在响应人统一下载并严格使用本次澄清公告所附的最新《附件1:智慧能源及集成系统制造产业园项目6#研发楼、7#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响应文件封面及报价表》文件进行编制。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