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校园变压器安全隐患,保障校园供电安全稳定,我校拟实施变压器改造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变压器改造工程
2. 项目地点:****校园内
3. 项目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架空绝缘线 |
1*70 |
米 |
50 |
含辅材、敷设安装 |
| 2 |
变压器高压护套 |
—— |
套 |
1 |
绝缘防护套件 |
| 3 |
变压器低压护套 |
—— |
套 |
1 |
绝缘防护套件 |
| 4 |
断路器护套 |
—— |
套 |
2 |
绝缘防护套件 |
| 5 |
围栏 |
—— |
台 |
1 |
变压器安全防护围栏 |
| 6 |
人工机械费 |
—— |
台 |
1 |
含吊装、机具、施工人工等 |
| 7 |
**架 |
—— |
套 |
1 |
施工配套架体 |
本项目预算参考价为人民币18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参考价,超过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价为本项目最终合同价款,实行包干总价,已包含材料采购、运输、安装、机械、人工、安全防护、税费、质保、现场清理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费用,学校不再另行支付。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范围、材料规格或施工方案。学校确需变更的,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变更部分的费用及工期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并确认。****学校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增加工作内容的,学校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工程量变化或不可预见事项确需调整费用的,供应商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书面确认的,学校不承担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电力设施相关施工能力,施工人员须持有有效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配电设备安装作业;成交单位应将施工人员有效电工特种作****学校备案。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无证上岗,学校有权要求停工整改,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 有良好商业信誉,无安全事故、不良履约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相关要求
1. 本次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学校现场查验确认后方可进场安装;未经学校查验确认或查验不合格的材料,成交单位不得使用,学校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更换,由此产生的材料更换、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施工严格执行电力安全规范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前按规定落实停电等安全措施,做好现场警戒。成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工程完工后,成交单位应负责清理施工现场,达到验收使用标准;如未按要求清理,学校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所产生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00(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递交截止时间并另行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行政保障处
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报价文件;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校按该联系方式进行后续通知,供应商变更联****学校的,学校按原联系方式发送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五、评审办法
****小组统一拆封评审报价文件,并对供应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期安排及过往业绩进行核查。在满足质量、安全、工期和质保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参考价70%的,应在评审时书面说明报价构成及低价理由;学校有权根据其履约能力和风险状况,要求其增加履约担保。****学校书面通知各报价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评审结果。
六、工期及质保要求
1. 工期: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清理并达到验收条件,向学校提交验收申请。学校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学校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学校有权书面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未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安排施工。
2.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因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学校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并免费承担全部人工、材料、交通等费用;逾期未处理的,学校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熟悉施工环境,踏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在报价前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施工条件、运输条件、地下及地上障碍物等可能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供应商无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现场条件,不得因对现场条件了解不足、未踏勘或踏勘不充分为由,主张增加合同价款、补偿相关费用或顺延工期;因发包人书面变更指令导致的价款或工期调整除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行政保障处负责解释。本公告及成交文件应作为正式合同附件;正式合同签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合同解释以正式合同及其附件为准,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学校对本公告的书面解释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如有异议,应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
联系人:刘乐金
联系电话:13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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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