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国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工程渣土(风化岩)处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义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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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渣土(风化岩)处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是一家利用装修垃圾进行**化利用的企业,位于****苑街道王高畈老村区块。2025年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装修垃圾**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环保备案,备案文号:金环建义区备[2025]16号。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技改,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装修垃圾**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6年2月3日通过环保备案,备案文号:金环建义区备[2026]3号。2026年5月,建设单位进行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因****苑街道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风化岩)需要消纳,****利用原有场地34.476亩,****人民政府同意,对北苑街道辖区内施工所产生的工程渣土(风化岩)进行粗加工,建成后可年处置40万方工程渣土(风化岩),项目使用周期二十年。

2026年10月21日,****根据《****工程渣土(风化岩)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喂料、颚破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346-2023)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收集处置;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污泥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名称:****工程渣土(风化岩)处置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苑街道王高畈老村区块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dm9a)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33****9100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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