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和含锂废料回收循环利用及电池级碳酸锂产业化项目改扩建

审批
湖南-衡阳-耒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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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81MA4L4D7R6A颜群轩
谭群英**省**市**市
**经开区循环产业园循环大道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金凯****公司废旧锂电池和含锂废料回收循环利用及电池级碳酸锂产业化项目改扩建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省**市**市 **经开区循环产业园循环大道1号
经度:112.934219 纬度: 26.488089****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2-27
耒经开环评〔2025〕3号****
2020-06-1820000
5335.8**金凯****公司
****0481MA4L4D7R6A**职安****公司
914********967487W**职安****公司
914********967487W2026-01-02
2026-09-182026-10-22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80Jgr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产品:年产26650t电池级碳酸锂、33114t电池级磷酸铁、47800t电池级硫酸镍、10000t电池级硫酸钴、12500t电池级硫酸锰、3900t电池级氯化钴;副产品:年产1001t海绵铜、64476t氯化钠、73978t无水硫酸钠主产品:年产26650t电池级碳酸锂、33114t电池级磷酸铁、47800t电池级硫酸镍、10000t电池级硫酸钴、12500t电池级硫酸锰、3900t电池级氯化钴;副产品:年产1001t海绵铜、64476t氯化钠、73978t无水硫酸钠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碳酸锂提纯生产线 2、**电池、**边角料及电池粉处理工艺 3、碳酸铁锂电池、碳酸铁锂边角料及电池粉生产工艺 4、金属锂电池处理生产工艺 5、碳酸锂生产工艺1、碳酸锂提纯生产线 2、**电池、**边角料及电池粉处理工艺 3、碳酸铁锂电池、碳酸铁锂边角料及电池粉生产工艺 4、金属锂电池处理生产工艺 5、碳酸锂生产工艺
未设置热解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无需设置。优化还原焙烧废气处理工艺,增设碱液喷淋。 来料无需进行放电及热解。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路面洒水、围挡作业、加装防尘网、渣土封闭运输、在施工场地设置清洗点等 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外购混凝土搅拌料,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限制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建筑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做好地表植被恢复工作,绿地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要求,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电池放电废水、热解废气处理废水、浸出、除杂废气处理废水、沉锌废水、沉镁废水、萃取余液废水、萃取尾气处理废水、磷酸铁沉淀母液废水、磷酸铁洗涤废水、磷酸铁除铝沉淀废水、碳酸 锂沉淀母液及洗涤水、MVR蒸发系统浓水、纯水站浓水、锅炉软化废水、实验室废水、车间卫生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初期 雨水。电池放电废水、热解废气处理废水经“石灰除氟”后回用,不外排;浸出、除杂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不外排;沉锌废水、沉镁废水、萃取余液废水、萃取尾气处理废水经“活性炭除油+二级树脂除重金属+MVR蒸发”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磷酸铁沉淀母液废水、磷酸铁洗涤废水、磷酸铁除铝沉淀废水经“中和沉淀+反渗透膜过滤+MVR蒸发”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碳酸锂沉淀母液及洗涤水经“沉淀+压滤+MVR蒸发”处理,冷凝水大部分回用,****园区污水管网;MVR 蒸发系统浓水经“浓水强制蒸发”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纯水****园区污水管网;锅炉软化废水、实 验室废水、车间卫生废水全部直接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 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碱+絮凝 剂反应+沉淀+溢流(底泥压滤)+调值”****园区污水管网。外排生产废水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线废水蒸发冷凝回用水中铊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的循环用水控制限值。生活污水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市循****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耒水。 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电池热解烟气、废电池及边角料破碎分选废气、焙烧烟气、碳酸锂干燥破碎废气、**酸浸废气、**萃取废气、磷酸铁锂、金属锂电池浸出废气、金属锂电池除杂废气、锂**浸出除杂废气、磷酸铁沉淀废气、磷酸铁锂除杂废气、磷酸铁锂干燥破碎废气、氯化钠烘干废气、硫酸钠烘干废气、硫酸镍烘干废气、硫酸钴烘干废气、硫酸锰烘干废气、磷酸铁煅烧废气、磷酸铁破碎废气、实验室废气、罐区呼吸废气,以及电池极片前处理车间和罐区的少量无组织废气。锅炉废气经“SNCR+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电池热解烟气经“滤筒收尘+二次燃烧+冷却+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8排气筒排放;废电池及边角料破碎分选废气、碳酸锂 干燥破碎废气、磷酸铁煅烧废气、磷酸铁破碎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DA009、DA021、DA013排气筒排放;焙烧烟气经各自“滤筒收尘”处理后分别经DA020、DA025、DA030排气筒排放;锂**、**、磷酸铁锂、金属锂电池浸出废气、 除杂废气、磷酸铁沉淀废气、实验室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经各自“碱液喷淋”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5、DA011、DA012、DA016、DA018、DA027、DA028、DA029 排气筒排放;**萃取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15排气筒排 放;氯化钠烘干废气、硫酸钠烘干废气、硫酸镍烘干废气、硫 酸钴烘干废气、硫酸锰烘干废气经各自“水喷淋”处理后分别经DA006、DA007、DA010、DA022、DA023排气筒排放。废电池热解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主 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3/3082-2024)表4有色金属废弃**综合利用工业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二噁英类测定均值0.5ngTEQ/Nm3;破碎分选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电池粉还原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 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磷酸铁锂电池粉氧化焙烧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3标准限值;浸出废气、**萃取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萃取废气非 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磷酸铁除杂、沉淀废气中硫酸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烘干破碎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3标准限值;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实验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各类废气均需做到达标排放。 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废暂存库,其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氯苯残液、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和检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含油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滤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加强项目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严格做好工程涉及的危化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围堰及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避免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针对本项目事故条件下可能产生的污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场,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污染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污染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场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等规定,设置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污染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污染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以下指标内:COD≤12.26吨/年、氨氮≤3.67吨/年、二氧化硫≤12.373吨/年、氮氧化物≤127.502吨/年、VOCs(非甲烷总烃)≤13.188吨/年。本项目施工期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执行,采取路面洒水、围挡作业、加装防尘网、渣土封闭运输、在施工场地设置清洗点等 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外购混凝土搅拌料,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限制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本项目加强了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线萃取废水 项目**线P204萃取除杂过程中产生沉锌废水,C272萃取除杂过程中产生沉镁废水,P507萃取过程中产生镍萃取余液废水,萃取尾气处理废水。上述萃取除杂废水主要为含镍废水,经厂区13#废水预处理系统(硫酸盐废水)处理,采用“活性炭除油+二级树脂除重金属”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进入5#车间硫酸盐MVR蒸发,冷凝水全部回用。 磷酸铁生产线沉淀磷酸母液、磷酸铁洗涤废水和磷酸铁除铝沉淀废水中主要含磷酸盐,铁和铝等离子,在废水预处理系统,首先,废水经石灰石沉淀磷酸钙除磷酸根,第二步再加氢氧化钠调pH值为4.5-7.0,一方面为了沉淀铁、铝、磷;第二步再用反渗透膜将硫酸钠浓缩,反渗透出来的淡水电导率小于15us/cm返回生产线,产生的浓水盐浓度约为12%-18%进入5#车间硫酸盐MVR蒸发,冷凝水全部回用生产系统。 二、碳酸锂生产线蒸发冷凝水(W6) 碳酸锂生产线沉淀母液和洗涤水经MVR蒸发后产生W6碳酸锂生产线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经开****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耒水。 三、废气处理废水W2(W2-1、W2-2、W2-3、W2-4、W2-5、W2-6、W2-7) 废气处理用水主要为碱液喷淋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碱液喷淋塔产生的废气处理废水根据所处生产线的不同分别与各自车间废水同步处理或回用。 ①**线废气处理废水(W2-2) **线的浸出除杂设置在3#车间和14#车间,二次浸出过程会产生硫酸雾,浸出废气G4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碱液喷淋产生的废水返回至二次浸出工序回用,不外排。 P204和P507萃取过程中会产生氯化氢、硫酸雾的萃取废气G5,萃取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碱液喷淋产生W2-2萃取废气处理废水进入13#水预处理车间镍废水(硫酸盐体系)处理系统处理,采用“活性炭除油+二级树脂除重金属”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进入5#车间硫酸盐MVR蒸发,产生的冷凝水全部回用生产系统,不外排。 ②磷酸铁锂电池处理生产线、金属锂电池处理生产线废气处理废水 原定本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处理生产线热解废气碱液喷淋产生W2-3磷酸铁锂热解废气处理废水和金属锂电池处理生产线热解废气碱液喷淋产生W2-5金属锂电池热解废气处理废水经除氟剂除去氟离子后进入**车间浸出2工序(镍、钴和锰浸出)补水,废水不外排。由于企业外购原料无需进行热解,热解炉未上,无热解废气处理废水产生。 四、MVR蒸发浓水(W7) MVR蒸发系统蒸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MVR浓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硫酸盐体系(镍废水、磷酸铁锂废水、二期碳酸锂生产线蒸发冷凝水)MVR浓水产生量为778t/a,氯盐体系(锌锰废水、一期碳酸锂提纯生产线蒸发冷凝水)MVR浓水产生量为132t/a,分别经硫酸盐系列和氯盐系列MVR浓水强制蒸发系统蒸干,得到蒸发冷凝水945t/a、158t/a,合计1103t/a(1103m3/a),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经开****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耒水。 五、车间卫生废水W8 车间卫生废水车间回用,不外排。 六、实验室废水W9 实验室、化验室废水回用到3#和4#**浸出工序,不外排。 七、锅炉废水W10 锅炉房软化废水直接用于2#磷酸铁锂电池线热解尾气处理,不外排。 八、纯水站浓水W11 纯水站制备过程中****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经开****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耒水。 九、办公生活污水W1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进入大市循****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耒水。 十、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后,再送至厂内非工艺废水处理系统(“碱+絮凝剂反应+沉淀+溢流(底泥压滤)+调值”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能力600m3/d)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进入大市循****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外排废水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1、由于热解炉未上,无热解废气产生。 2、本项目粉碎分选废气经破碎分选装置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的9#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 3、本项目9#厂房还原焙烧废气经滤筒收尘器除尘+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集中由15m高排气筒(20#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本项目**电池粉还原焙烧废气经收尘器除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集中由21m(25#)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本项目磷酸铁锂电池粉氧化焙烧废气经焙烧炉装置配套的1套滤筒收尘器除尘设施+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1m高的26#排气筒外排; 6、本项目3#厂房酸浸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5#排放; 7、本项目4#厂房浸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 8、本项目10#厂房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塔+25m高排气筒11#有组织排放; 9、本项目11#厂房磷酸铁沉淀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塔+一级水喷淋+20m高排气筒12#有组织排放; 10、本项目14#厂房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高排气筒16#有组织排放; 11、本项目13#厂房车间一楼和三楼萃取废气、二楼萃取废气分别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再一起经“表冷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15#)有组织外排; 12、本项目8#厂房碳酸锂干燥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20m高2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13、本项目5#厂房氯化钠烘干粉尘、硫酸钠烘干粉尘、硫酸镍烘干粉尘、硫酸钴粉尘、硫酸锰烘干粉经其对应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6、7、28、10、22、2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14、本项目11#厂房磷酸铁干燥、煅烧、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20m高1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15、本项目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45m排气筒4#有组织排放。 16、****实验室废气经引风机抽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18#、27#)排放; 17、本项目储罐区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29#有组织排放; 17、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滤芯绵过滤+PP过滤+一级活性炭过滤)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8、涂胶废气经移动式净化器(一级活性炭过滤)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类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加强了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已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依托厂内原有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主要包括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产生的镍网;**线除铁铝工序产生铁铝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碳酸锂生产线除杂过程产生铁铝钙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旋风/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返回浸出工序、金属锂电池分选产生镍网、树脂吸附产生的镍溶液返回**线二次浸出工序。 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含矿物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交由广****公司和****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本项目已加强项目风险防范工作。严格做好工程涉及的危化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围堰及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1500m3),避免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按要求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已于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本项目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场已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等规定,设置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污染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污染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COD:2.984吨/年、氨氮:0.2984吨/年、二氧化硫:8.20738吨/年、氮氧化物:16.83855吨/年、VOCs(非甲烷总烃):1.40783吨/年,未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酸浸废气排气筒加高5m,酸浸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5#),为了进一步降低废气排放的影响,排气筒加高5m,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 浸出废气排气筒加高5m。浸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1#); 为了进一步降低废气排放的影响,排气筒加高5m,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 氯化钠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6#)硫酸钠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7#)硫酸镍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10#)硫酸钴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2#)硫酸锰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3#)另新增一根硫酸钠烘干粉尘排气筒(28#);原设计硫酸钠MVR和强制蒸发废气经7#排气筒排放,由于实际建设情况设备距离太远,合并不便,于是增设28#排气筒,新增排气口为一般排放口,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一级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0#); 未设置热解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无需设置。优化还原焙烧废气处理工艺,增设碱液喷淋。 排气筒加高5m,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1#);为进一步减少废气影响,排气筒高度较环评加高5m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 浸出废气排气筒加高5m,磷酸铁沉淀废气: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2#);磷酸铁干燥、煅烧、破碎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3#) 未设置活性炭吸附住装置,磷酸铁沉淀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 新增,**电池粉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5#);磷酸铁锂电池粉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6#);天然气燃烧废气:25m排气筒(30#) 原设计采用天然气与物料一同焙烧,经论证分析后采用间接燃烧效果更好,增设一根天然气燃烧排气筒30#,未新增污染物。优化**电池粉焙烧废气及磷酸铁锂电池焙烧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 13#厂房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加高13m,其余依托现有。车间一楼和三楼萃取废气、二楼萃取废气分别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再一起经“表冷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15#)有组织外排 为进一步减少废气影响,排气筒高度较环评加高3m,优化萃取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并增设表冷除雾装置。 14#厂房排气筒加高5m,其余依托现有。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6#) 优化萃取废气处理工艺,增加碱液喷淋级数和水喷淋。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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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531920 0 0 272022 0 259898 -272022
39.213 0 10.08 36.229 0 2.984 -36.229
8.031 0 3.02 7.7326 0 0.298 -7.7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2.35 0 0 -5.8574 0 8.207 5.857 /
39.33 0 63.48 22.4915 0 16.839 -22.491 /
0 0 9.522 0 0 0 0 /
16.996 0 0 15.5882 0 1.408 -15.58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化粪池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生活污水化粪池 达标
2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MVR蒸发)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MVR蒸发)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3#厂房酸浸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3#厂房酸浸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5#) 达标
2 4#厂房浸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1#); 破碎粉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2#)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4#厂房浸出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排放(1#); 破碎粉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2#) 达标
3 5#厂房氯化钠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6#) 硫酸钠烘干粉尘1#:水喷淋+30m排气筒(7#) 硫酸钠烘干粉尘2#:水喷淋+30m排气筒(28#) 硫酸镍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10#) 硫酸钴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2#) 硫酸锰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3#)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5#厂房氯化钠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6#) 硫酸钠烘干粉尘1#:水喷淋+30m排气筒(7#) 硫酸钠烘干粉尘2#:水喷淋+30m排气筒(28#) 硫酸镍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10#) 硫酸钴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2#) 硫酸锰烘干粉尘:水喷淋+30m排气筒(23#) 达标
4 7#厂房布袋除尘+15m排气筒(9#)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7#厂房布袋除尘+15m排气筒(9#) 达标
5 8#厂房碳酸锂破碎烘干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21#)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8#厂房碳酸锂破碎烘干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21#) 达标
6 9#厂房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一级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0#)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9#厂房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一级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0#) 达标
7 10#厂房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1#)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10#厂房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1#) 达标
8 11#厂房磷酸铁沉淀废气: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2#); 磷酸铁干燥、煅烧、破碎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3#) 《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11#厂房磷酸铁沉淀废气: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2#); 磷酸铁干燥、煅烧、破碎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3#) 达标
9 12#厂房**电池粉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5#) 磷酸铁锂电池粉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6#) 天然气燃烧废气:25m排气筒(30#) 《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12#厂房**电池粉还原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5#) 磷酸铁锂电池粉焙烧废气:滤筒收尘+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1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6#) 天然气燃烧废气:25m排气筒(30#) 达标
10 13#厂房车间一楼和三楼萃取废气、二楼萃取废气分别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再一起经“表冷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15#)有组织外排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13#厂房车间一楼和三楼萃取废气、二楼萃取废气分别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再一起经“表冷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15#)有组织外排 达标
11 14#厂房排气筒加高5m,其余依托现有。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6#)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14#厂房排气筒加高5m,其余依托现有。浸出、除杂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6#) 达标
12 30t/h生物质锅炉配套新增一套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设施。8t/h(备用)和30t/h(主用)生物质锅炉废气:各自一套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合并进入45m排气筒(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煤限值 30t/h生物质锅炉配套新增一套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设施。8t/h(备用)和30t/h(主用)生物质锅炉废气:各自一套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合并进入45m排气筒(4#) 达标
13 设置2个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实验室废气:碱液喷淋+27m排气筒(18#、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设置2个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实验室废气:碱液喷淋+27m排气筒(18#、27#)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废暂存库,其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氯苯残液、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和检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含油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滤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已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依托厂内原有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主要包括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产生的镍网;**线除铁铝工序产生铁铝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碳酸锂生产线除杂过程产生铁铝钙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旋风/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返回浸出工序、金属锂电池分选产生镍网、树脂吸附产生的镍溶液返回**线二次浸出工序。 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含矿物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交由广****公司和****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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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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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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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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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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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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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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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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