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69.22万元。
2.3项目地点:**市境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投标函工期暂按90日历天填写)完成并出具成果文件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004****1001 |
**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 |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港**港区工作船码头及海上风电运维码头工程建立模型试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3.1.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水运相关的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研究项目业绩。
3.1.3相关人员要求:
3.1.3.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教授、副教授、高工),提供有效的证书、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标书代写
3.1.4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标书代写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技术响应: 25 分 商务响应: 5 分 业绩: 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3%、94%、95%、96%、97% (取值范围:93%-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 (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60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3(2) |
技术响应 ( 25 )分 |
项目理解与总体思路 (10分) |
项目理解与总体思路,最高得1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涉及到的重点、难点及后续服务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不提供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方案(10分) |
质量控制,最多得10分;对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有效,得 8.1-10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后续服务(5分) |
项目实施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后续服务,最高得5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涉及到的重点、难点及后续服务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不提供不得分。 |
||
| 注:本项目服务方案部分为“暗标”,不得编制页眉以及目录,方案及页码字体大小均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出现加粗、下划线、斜体格式);投标人在“技术响应(暨服务方案)”中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书处理。 |
|||
| 2.2.3(3) |
商务响应 ( 5 )分 |
项目组构成(满分5分) |
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的实验分析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教授、副教授、高工),提供职称证书或文件,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不得分。 |
| 2.2.3(4) |
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水运相关的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研究项目模型研究项目业绩(不含资格条件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需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以及**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140:8088/#,并选择**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5322;苏e通APP:400-****-1010;标证通APP:400-****-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数科CA:0515-****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5-****3535或0515-****353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港区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9991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009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港**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9****0620
2026年10月26日
]]>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