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石化运行二部107、108单元永磁调速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石化运行二部107、108单元永磁调速器采购 |
**石化运行二部107、108单元永磁调速器采购 1、采购范围107-K-104引风机280KW永磁调速器一台; 、108-K-103鼓风机45KW永磁调速器一台; 、108-K-104引风机75KW永磁调速器一台。 2、永磁调速器的冷却方式为自然风冷却,结构形式应采用筒型结构。 3、本次采购应为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 4、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
2026.11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三年。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投标人所供货物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提供国家指定机构颁发与行业相关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ISO 45001)或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方资格审查要求。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两个永磁调速器供货业绩,其中一个业绩功率不小于270KW,并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方名称(具有签字或盖章)。到货验收材料应为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详见清单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
2026年10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