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零售、普惠风险贷款律所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筹集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零售、普惠风险贷款律所入围项目(项目编号:****);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备注 |
| 一 |
零售资产业务法律服务 |
为招标人零售资产部个人贷款、信用卡业务等零售类风险资产,提供法律全流程服务,包含贷后法律核查、案件立案、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处置方案法律意见、文书起草、证据梳理、案件沟通、回款跟进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覆盖全行零售资产类风险贷款相关法律事务。 |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
| 二 |
普惠总行自营业务法律服务 |
为招标人微业贷、网商贷、蔷薇业务等总行普惠金融部自营业务风险资产,提供法律全流程服务,包含贷后法律核查、案件立案、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处置方案法律意见、文书起草、证据梳理、案件沟通、回款跟进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覆盖总行普惠金融部自营业务风险贷款相关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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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普惠分支机构业务法律服务 |
为招标人全行普惠金融业务(不含总行普惠金融部自营业务)风险资产,提供法律全流程服务,包含贷后法律核查、案件立案、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处置方案法律意见、文书起草、证据梳理、案件沟通、回款跟进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覆盖全行普惠金融业务(不含总行普惠金融部自营业务)风险资产相关法律事务。 |
3.入围数量:每个标段不超过10家。
4.实施地点:**省内和**地区。
5.合同期限:1年。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业绩: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个人贷款或信用卡业务等零售类诉讼/仲裁/保全类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业绩案例。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贷款的法律服务项目实施案例。
标段三: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贷款的法律服务项目实施案例。
注:以上案例需提供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合同,发票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合同需包含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合同服务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时间页(如未体现签订时间,则属无效案例)、甲乙方盖章页,评标现场还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需带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为电子合同须同时提供电子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电子合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如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资格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军采购网、**高速招标采购平台、****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禁入名单、黑名单,不存在被执行人超过一年未处理的、单项处罚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同一事项累计处罚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单位负责人限制高消费的情形。
7、****公司负面清单律所和律师不得参与投标,且符合招标人有关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指投标人及投标人总所、**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招标人及招标人总行、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招标人在确定投标人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投标人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招标人豁免,则不能作为成交投标人)的管理要求。
8、****事务所总所,****分所;****事务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com)进行入围单位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项目填报(不必办理CA锁),项目填报成功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填报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填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2、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标段一: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个人贷款或信用卡业务等零售类诉讼/仲裁/保全类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业绩案例;标段二: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贷款的法律服务项目实施案例;标段三: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贷款的法律服务项目实施案例;以上案例需提供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合同,发票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合同需包含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合同服务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时间页(如未体现签订时间,则属无效案例)、甲乙方盖章页,评标现场还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需带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为电子合同须同时提供电子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电子合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如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资格业绩不予认定),上述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电子邮件获取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获取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4、报名及标书费缴纳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
5、地点:济****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前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济****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第二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济****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第二会议室
七、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 、(www.****.cn)、**省采购与招标网(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同时发布。投标人因其他网站转载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7********1015385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北路137A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631-****9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济****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联系人:王冠绅、杨学涛、刘京晓、李亚茹、闫玥琪
联系电话:0531-****0658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