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10-26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闲置车辆资产权属清晰,车辆无抵押、查封、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已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资产评估,转让底价以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
****公司内部相关决策程序,现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该批闲置车辆进行公开招标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价高者得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的信息
1.项目名称:闲置车辆公开处置项目。
2.处置标的:4台车辆,详见附件《车辆明细表》。
3.处置方式: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以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组织二次报价。
4.标的存放地点:****内。
5.现场踏勘时间:本公告披露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须事先致电预约看车,转让方不统一安排集体踏勘。
标的特别约定及风险提示:
1.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据为准。
2.转让车辆的交强险随车过户。
3.本次标的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4.标的车辆的违章和交通事故责任所涉及罚款、扣分和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车辆权证变更、补办年审、补办保险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权证变更、补办手续全过程产生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喷漆、车内设备拆除、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补办车辆发票等)、车辆拖运、运输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因转让标的长时间封存停放,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如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前,须对标的车辆情况、机动车排放政策、权证变更登记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8.转让方不对车辆能否通过年检、能否符合外地机动车迁入环保排放标准、车辆部件完好性做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机动车迁入、过户相关政策,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满足迁入政策、无购车指标等)造成车辆无法过户,全部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此拒付价款或弃标。
9.车辆完成全部价款支付后,受让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提车,并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办结全部过户手续。逾期不提车,转让方有权收取场地保管费;逾期拒不办理过户,转让方有权解除转让合同,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收回标的车辆,重新对外处置。
三、投标人(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含二手车经销企业),企业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金来源合法,具备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提示:本批车辆为闲置二手车辆,并非强制报废车辆。①若投标人中标后拟将车辆办理二手车过户继续流通使用,无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②若投标人中标后拟将标的车辆直接做报废回收拆解处置,则投标人必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无该资质不得将车辆用于报废拆解。
6.****在职员工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注意的事项
1.招标公告时间:2026年10月 27日至 11月 2日
2.标书领取时间:2026年11月 3日至11月 9日
3.领 取 地 点:****办公室
4.开 标 时 间: 2026年11月 16日上午9:30分
5.投标人需自理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申领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2000****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车辆处置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认定非响应投标,取消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6.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投标人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申请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标书代写
7.发生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转让合同;②中标后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③递交虚假资质材料;④中标后弃标、违约终止交易。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2.所有投标文件须整体密封包装,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加盖密封章或骑缝章,文件资料完整、签章齐全。
3.本项目无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密封破损、资料缺失、签章不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上午9: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办公室。
3.开标地点:****机关楼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成交、付款、过户
1.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全部价款必须全额缴入本单位对公账户,严禁私人收款。
3.转让方在全部成交价款全额到账后,配合交付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双方签署《车辆实物交接确认单》,签署交接确认单之日即为车辆交接日。车辆过户费、交易税费、违章清理(车辆交接完成后产生的违章)、年检、维修、拖车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当于车辆交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过户手续。逾期未完成过户,转让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标的车辆重新处置。
八、其他重要事项
1.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充分知晓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2.本次招****公司网站发布。
3.本项****公司纪检监督。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2.开 户 行:徽商银行****支行
3.指定账号:186********00180281
4.联 系 人:朱杰(0554-****028)
附件:《车辆明细表》/upload/file/****1026/202********606_6615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