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县润津河治理工程(昌盛乡-润津乡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地址:**县**镇保安街
电话:0452-****369
邮编:1648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润津河治理工程(昌盛乡-润津乡段)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昌盛乡润津乡段(润津河中游)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建设性质:**
(六)工程组成:**县润津河治理工程(昌盛乡-润津乡段)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昌盛乡润津乡段(润津河中游),项目属于河湖整治水利工程,综合治理润津河河道总长18.3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共布置5段堤防加高培厚工程,设计堤线总长26.08km(其中干流堤防21.49km、回水堤4.59km);布置6段护坡工程,总长2.09km;布置护岸工程9.92km;堤顶风化砂路面长度21.49km;排水闸共13座,其中拆除重建4座;错车平台27处、上堤路19处;河道疏浚及填筑:河道疏浚工程15处,全长1.97km,设计底宽4m、两侧边坡1:2.5;河道填筑15处,总长度3.08km。工程无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含取土场29.23hm2等)均为水利工程建设用地;工程挖方全部回填利用,实现零弃渣。施工生产生活区租用周边村民民宅,生活用电由市政供电。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及淤泥沥水。生活污水排入村中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清基淤泥沥水经收集引入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上清液回用于周边场地洒水抑尘;河道疏浚作业设置过滤网、防泥幕布等措施,降低悬浮物向河道下游扩散。运营期项目无废水排放。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土方开挖、物料堆放及运输产生的扬尘,清基疏浚产生的恶臭,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取洒水抑尘、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场洒水保湿苫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车辆路过村屯限速行驶;河道清基恶臭采取拦挡、遮盖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基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做好河道两岸植被绿化养护。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振动较大设备配套减振基座、隔振胶垫;产噪作业区域尽量远离居民点布设,无法避让地段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途经村屯区段限速通行、禁止鸣笛;合理排布施工时序,禁止夜间开展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无新增噪声源,定期维护沿河通行道路,保障道路通行状态良好。
(四)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工程挖方全部回填利用,堤防工程多余清基土、护岸工程及建筑物多余挖方、河道疏浚土方全部用于河道填筑,工程实现零弃渣。
(五)生态: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边界,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边土地扰动;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道路、取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整地、覆土回覆、撒播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原有地类,减少水土流失。
附件:下载**县润津河治理工程(昌盛乡-润津乡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6日